Re: [新聞] 有錢真好?酒駕拒測「繳罰款避刑責」 葉

作者: devidevi (蜜蜜)   2022-02-19 11:49:18
※ 引述《james7923 (詹姆士Q)》之銘言:
: 1.媒體來源:
: 新頭殼
: 2.記者署名:
: 林彥銘
: 3.完整新聞標題:
: 有錢真好?酒駕拒測「繳罰款避刑責」 葉毓蘭:修法逮捕、強制抽血
: 4.完整新聞內文:
: 日前 53 歲藝人宋少卿第 5 度酒駕、高雄黃子洋無照酒駕釀 1 死 3 傷家破人亡等案件
: ,皆喚起台灣社會重新檢視酒駕修法等議題,引發全民反酒駕的浪潮。國民黨立委葉毓蘭
: 今(18)日指出,酒駕拒測讓惡行駕駛人無法收到刑事訴追,以錢換刑儼然成為酒駕防制
: 的漏洞,她表示自己正著手研議「賦予警察逕行逮捕拒絕受測之駕駛權力」等相關修法。
: 葉毓蘭指出,根據統計 110 年度取締酒駕件數 6 萬 0,239 件、酒駕拒測件數 3,830 件
: ,酒駕拒測比例 6.36% ,意味著將近 4 千位具酒駕惡行的駕駛人無法受到刑事訴追,「
: 以錢換刑成為酒駕防制的漏洞」。
把酒駕列為傳染病就好
酒精濃度超標的,直接隔離14天,直到治癒為止
懷疑酒駕,但沒證據,列為有酒駕可能,一樣隔離14天,自付旅館費用
現在傳染病不就是這樣做的嗎??
確診的基本隔離14天,直到治癒為止
沒確診的關14天,也沒人抱怨這件事
被匡列隔離,但檢驗結果是陰性,政府也沒補償
那為什麼關一個酒駕拒測的要補償
酒駕拒測直接關起來就好
還是因為高官,金主不會確診,但會酒駕
因此使用法條才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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