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不滿社會現況 他點燃爆竹丟大馬路判罰3千

作者: whitefox (八十萬定存宅男)   2022-02-13 10:11:58
1.媒體來源:
2022-02-13 08:40 聯合報
2.記者署名:
/ 記者黃宣翰/台南即時報導
3.完整新聞標題:
不滿社會現況 他點燃爆竹丟大馬路判罰3千
2022-02-13 08:40 聯合報 / 記者黃宣翰/台南即時報導
4.完整新聞內文:
李姓男子因不滿社會現況,今年1月間點燃爆竹丟擲在台南市北區大馬路上,隨即騎機車
離開,警方事後查出是李丟擲爆竹法辦。台南地院簡易庭法官認為, 點燃爆竹屬於有殺
傷力物品,有危害他人身體或財物之虞,李也自承知道這樣做會嚇到路人,依李違反社會
秩序維護法,判罰3千元,全案可抗告。
裁定書指出,李於今年1月13日下午2點51分,在台南市北區騎乘機車,以香菸點燃爆竹後
丟擲在大馬路上後,隨即騎車離開,警方接獲報案調閱監視器畫面以車追人,查出是李丟
擲爆竹,依李投擲有殺傷力物品而有危害他人身體或財物之虞,以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移
送台南地院台南簡易庭審理。
法官認為,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3條第1項第4款規定,放置、投擲或發射有殺傷力物品而有
危害他人身體或財物虞者,處3天以下拘留或3萬元以下罰鍰。李也自承這樣做會知道會嚇
到路人,審酌李為大學肄業、家境貧寒,因對社會現況不滿,而隨機點燃炮竹後丟擲等情
形,裁罰3千元,並期被李能切實悔改,勿再有違序行為。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需放媒體原始連結,不可用轉載媒體連結: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6094501
6.備註:
※ 一個人一天只能張貼一則新聞(以天為單位),被刪或自刪也算額度內,超貼者水桶,請注意
※ 備註請勿張貼三日內新聞(包含連結、標題等)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