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被辣妹嘴對嘴灌酒」他酒駕被逮說出這理

作者: jeff0025   2022-02-07 09:42:51
媒體來源: 蘋果日報
記者署名: 呂志明
完整新聞標題: 「被辣妹嘴對嘴灌酒」他酒駕被逮說出這理由 下場出爐
完整新聞內文:
家住北市的洪姓男子,騎摩托車因為轉彎時沒打方向燈,被執勤警員發現上前攔查,發現
他全身酒氣、酒測值達0.32,洪男因此被移送法辦,沒想到洪男到案後否認喝酒,還說他
是因為在夜店休息時,1名辣妹開玩笑,將她口中的酒,以嘴對嘴的方式灌到他的嘴裡,
檢察官認為就算是真的,洪男明知喝了酒也不應該騎車上路,依法起訴,法院審理時,洪
男坦承犯行,法官發現洪男年紀輕輕已有酒駕前科紀錄,因此依公共危險罪判刑4月,得
易科罰金。
2020年12月13日晚間6點多,當時年僅19歲的洪男,在台北市喜來登大飯店用餐飲酒後,
隔天清晨5點多,騎著摩托車要返回住處,在行經松仁路與忠孝東路5段236巷2弄口前,被
執勤警員發現行跡可疑,攔查進行酒測,發現他酒測值達每公升0.53毫克,因此被移送法
辦,法院審理時,洪男認罪,法官依公共危險罪判刑2月,得易科罰金。
沒想到洪男沒記取教訓,1個多月後竟又再犯,2021年2月1日凌晨3點50分左右,洪男從信
義區松壽路附近騎車返回萬華住處,當他行經基隆路1段147巷時,因為沒有依規定打方向
燈就轉彎,被執勤警員發現上前盤查,由於洪男全身酒氣,警方對他進行酒測,發現酒測
值達0.32,再次將他移送法辦。
洪男這回到案後否認犯罪,辯稱他沒有喝酒,在夜店休息時,有1名不知名的辣妹,將口
中的酒以嘴對嘴的方式灌到他的嘴裡,他不是自己喝酒後開車,一切都是冤枉的。
但檢察官認為,就算洪男所說為真,明知有人灌他酒,他喝下去後,就不該騎車回家,認
為洪男涉犯公共危險罪,將他起訴。
法院審理時,洪男坦承酒後騎車,法官認為洪男明知酒後不能駕車,卻仍貿然騎乘機車上
路,罔顧公眾交通安全,實在是不應該,但考量他最後坦承犯行,目前在速食店工讀,需
要扶養祖母,依公共危險罪判處4月徒刑,得易科罰金。(呂志明/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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