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提告移車敗訴 地主:那我停你法院囉

作者: hgamelapis (段大郎)   2022-02-05 03:52:27
※ 引述《cycutom (cycutom真的不出門的那漳)》之銘言:
: 在台灣來說
: 基本上法官都會「超譯」啦
哪裡只到法官等級
台大法律系的總統都認可走私=超買
政府定義缺電=電不夠用=夏天冷氣開太冷=冬天火鍋吃太多
: 然後你敢學日本這樣去亂惹「軍公教」這一塊的人事物
: 到法官判決時,會直接用「變形蟲超譯法律」來整死你
: 簡單來說,法官會認為「軍公教是我這邊的人」,你敢這樣亂搞我這邊的人
: 那我就搞死你
開車撞律師 符合自首條件 仍然判死刑
殺人砍數十刀 砍頭的 殺小孩的 通通可教化
: 比如如果有白痴學日本那樣搞
: 一停下去,沒多久就馬上會被吊走
: 就算「法律上你站的住脚」,也一點屁用都沒有
: 因為接下來,你只能申訴,申訴上去
: 法官只先判定「一件事」
: 喔,你想要搞我們軍公教是吧,那你就敵人囉
: 接下來就「超譯+變形蟲」法律就出來了,法官哪管法律上站不站的住脚
: 然後你一點辦法也沒有,因為「最終決定權」在法官的手上
: 所以當你遇到警方執法時,就算對方再怎麼不合法,你去申訴
: 九成九法官都會站在「自己人」那邊,判你輸
: 說穿了,台灣的法律,只要涉及「惹到軍公教」 這一塊時
: 尤其是直接惹到「法院或法官」這一塊,比如原文中開車去法院佔地
: 那不論你所持的法理再怎麼有道理,都沒屁用,此時就變成了「人治」的狀況
: 一切都是「法官」說了算,而不是「法律」說了算
所以 台灣的亂源首謀
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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