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 台北市稅捐處回函博恩娛樂稅釋疑

作者: rainnawind (守序邪惡的雨颯)   2022-02-03 21:58:48
前情提要:
博恩不爽單口喜劇被課高稅,打算鑽法律漏洞改稱「有趣的演講」,以演講名義避稅
卦點:
https://youtu.be/UmaaKwhvgKU
薩泰爾收到稅捐處回函,洋洋灑灑三大頁公文
重點節錄:
。第一段函文結語表示,法律所列舉的課徵為「例示性」項目,「只要有提供表演供人娛
樂,有票價或收費,均應課徵娛樂」
。但博恩引了一篇Dcard文章,認為上述函釋有違反「租稅法定主義」的疑議空間
。第二段函文舉脫口秀定義,竟是直接引述維基百科條目內容
。博恩認為維基百科具自由編輯性,定義隨編撰者改寫,當場就改了維基的脫口秀條目送
出確定,諷刺這段函釋
。後續函文對博恩提供的影片判斷是否應課徵娛樂稅,用「影片資訊欄」說明判斷應繳娛
樂稅
。但該片段是博恩設的陷阱題,影片中並非真正脫口秀的表示橋段,只是一段宣傳口白
。另一段函釋對黃豪平在TED演講中,講了跟個人脫口秀專場一模一樣的段子,北市稅捐
處以「發表個人見解」為由,認定為講座或演講性質,因此不需課稅
。簡而言之,該函釋中稅捐處都是依表演者「自行聲稱」的分類,而不是(或無法)以「
表演內容」,進行是否應課徵娛樂稅的判斷
這個法律漏洞鑽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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