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獨家|拾荒伯以死明志 撿278元廢鐵遭法辦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22-01-30 11:31:13
※ 引述 《loveloser (不良豬)》 之銘言:
:  
: 平常太難太複雜的法律問題就算了
: 沒想到這麼簡單明瞭的竊盜罪
: 一堆法盲仇警仔還可以推文怪檢警挑小案辦 為了業績害死人命
: 照這些人的標準
: 以後你東西被偷少於278元就不要去報案 或是報案警察不要受理追查
: 不然警察就是挑小案辦 浪費社會資源辦小案 吃飽太閒
: 以後警察抓到偷東西的現行犯 犯人以死相逼就應該放他走
: 不然就是為了業績害死人
: 笑死 依法行政很難嗎 該怎麼辦就怎麼辦
: 你想不開去自殺是你的自由 怪警察怪政府勒
: 難怪台灣會亂 就是一堆雙標嘴炮仔
:  
瑞凡
其實啊我一直覺得
竊盜罪以物品價值來論斷嚴重性
其實邏輯上是很有問題的
你在郭台銘家偷十萬
跟在郭子乾偷十萬
怎麼會一樣呢
應該是看偷的東西
主人急不急著用
或者主人是不是還持有很多
像我覺得
比較常發生的
下雨天偷傘
學校內偷腳踏車
應該死刑才對
大概是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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