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苗院女法官恫送少年去被捅屁眼

作者: pp771017 (橫艾釣魚版)   2022-01-28 21:43:35
聯合
苗院女法官恫送少年去被捅屁眼 法評會審議結果出爐
2022-01-28 16:55 聯合報 / 記者王宏舜/台北即時報導
苗栗地院少年法庭法官周靜妮1年曠職314小時,開庭時要求少年自己掌嘴23下,還恫嚇收
容少年「去少觀所跟人家捅屁眼」,苗院請求法官評鑑委員會個案評鑑。法評會今認為周
女命少年搧巴掌、下跪磕頭、恫以進少觀所將遭性虐待,脅迫少年參與特定宗教活動嚴重
侵害人格尊嚴、憲法基本權利,決議請求成立,報由司法院移送職務法庭審理,建議免除
法官職務,並不得再任用為公務員。
周靜妮的丈夫為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前研究員曾建元,法評會去年12月10日請周女到會陳
述意見時,他以輔佐人身分陪同。周靜妮2009年由嘉義地檢署檢察官轉任苗栗地院法官。
周女因逾期收容一名少年13天,前年度法官職務評定結果「未達良好」,遭書面警告。不
過,此前與她有關的最大風波,是2012年1月間在宿舍「燒炭」。
去年3月間,周靜妮又被指在2019年間曾要求一名毆打父親的少年自己「掌嘴」。法評會
調查,2019年10月5日周女審理少年保護事件時,當庭要少年自己掌嘴5下,她嫌少年打太
輕,說那麼小力,來用力,你自己用力」、「不夠大,再大,用力點,把他打紅,這不用
爸爸媽媽動手,你自己去懺悔,你用力的打,用力打,你試用力的打一下把臉打紅」、「
很好,再來一次」、「再來右邊、左邊、左邊」、「不夠用力,不夠,不夠」。
少年自打23下耳光後,周靜妮喝令少年跪下來向爸爸、媽媽道歉,而恐嚇少年說「爸爸媽
媽如果說要帶你去訪貧,或去禮佛的時候,你要跟著去,你知道嗎?你沒跟去的話,我就
跟法官說,把你收容起來,讓你去少觀所跟人家捅屁眼,你不要覺得很好笑耶,你這種肥
肥胖胖的進去都會被人家捅屁眼,你知道嗎?」
「我不是在恐嚇你喔,我很多小孩就被捅屁眼耶,很糟,你知道嗎?被捅屁眼,捅的那個
人當然也犯罪,但被捅之後,他一輩子身心都受創,你都不知道怎麼愛你了,或是在裡面
被人家毆打,還有在裡面被強迫自慰,每天要3次,還有強迫含人家雞雞,你自己選擇」
周女這般對少年「勸戒」。
苗院法官自律委員會調查後,認她確實有審案言行不當侵犯當事人尊嚴、因被陳情案聯繫
社工不當施壓等情事,且情節重大,建議院長以法院名義請求法評會個案評鑑。
法評會認為周靜妮命令少年掌摑、下跪、以言語恫嚇、性羞辱少年、以權勢逼迫少年為自
己撰寫陳述書、對媒體揭露少年隱私、以權勢逼迫書記官、法官助理為自己調印自律案件
卷證資料、以差假批核脅迫法官助理撰寫自白書、在承辦的各案件中有諸多如判決當然違
背法令、逾期裁定收容、造假判決等重大違反法定程序或強行規定的違誤、為處理私務或
無故恣意取消庭期,還在2020年單一年度曠職高達314小時而達一次記二大過並免職的標
準等情事,屬嚴重違背法官倫理規範、各項法律規定和法定程序作為,不再適任法官。
法評會指周靜妮坐領公帑高薪卻心存以私害公的態度任職,難讓全國納稅人接受,不僅不
適任法官,也不應擔任公務員其他任何職務,因此建議免除法官職務,並不得再任用為公
務員。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6068290?from=udn-ch1_breaknews-1-cate2-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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