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為啥內側沒有禁行機車還要強制待轉??

作者: knight0123 (風塵遊子)   2022-01-27 18:22:57
第 99 條
機車行駛之車道,應依標誌或標線之規定行駛;無標誌或標線者,依下列規定行駛:
一、在未劃分快慢車道之道路,應在最外側二車道行駛;單行道應在最左、右側車道行駛

二、在已劃分快慢車道之道路,雙向道路應在最外側快車道及慢車道行駛;單行道道路應
在慢車道及與慢車道相鄰之快車道行駛。
三、變換車道時,應讓直行車先行,並注意安全距離。
四、由同向二車道進入一車道,應讓直行車道之車輛先行,無直行車道者,外車道之車輛
應讓內車道之車輛先行。但在交通壅塞時,內、外側車道車輛應互為禮讓,逐車交互輪流
行駛,並保持安全距離及間隔。
五、除起駛、準備停車或臨時停車外,不得駛出路面邊線。
六、不得在人行道行駛。
機車行駛至交岔路口,其轉彎,應依標誌或標線之規定行駛;無標誌或標線者,應依第一
百零二條及下列規定行駛:
一、內側車道設有禁行機車標誌或標線者,應依兩段方式進行左轉,不得由內側或其他車
道左轉。
二、在三快車道以上單行道道路,行駛於右側車道或慢車道者,應以兩段方式進行左轉彎
;行駛於左側車道或慢車道者,應以兩段方式進行右轉彎。
機車不得在道路上蛇行,或僅以後輪著地或以其他危險方式駕車,亦不得拆除消音器或以
其他方式造成噪音。
執行任務之警備或巡邏機車,得不受第一項、第二項及第九十九條之一之限制;並得行駛
快速公路、市區快速道路,不受標誌或標線之限制,但應開啟警示燈。
以上根據法規,如果有禁行機車標示你是不能直接左轉的
最近發生左轉的車禍來說,基本上都是從外側橫跨車道左轉
所以我個人覺得法規應該加上,若車道未設有禁行機車標誌
機車可於內車道左側打方向燈後確認對向無來車方可左轉
※ 引述《sirius65482 (絕影)》之銘言:
: 一堆路內側明明就沒有禁行機車
: 但還是有待轉牌強制待轉
: 為了閃四輪停車道...阿不是
: 是機車道的違停
: 只能騎在內側
: 結果到路口左轉又要切到右邊
: 這是正常的嗎
: 有些小路只有一個車道
: 連機車道都沒有
: 也要強制待轉
: 有邏輯大師解釋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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