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執法過當?警棍狂打槍砲嫌20下 警:當

作者: hayate232 (CY)   2022-01-22 08:35:01
※ 引述《O300 (歐三百)》之銘言:
: 1.媒體來源:
: TVBS
: 2.記者署名:
: 何宜信 / 攝影 趙立
: 3.完整新聞標題:
: 執法過當?警棍狂打槍砲嫌20下 警:當事人脫臼適當警戒
: 4.完整新聞內文:
: 屏東內埔分局14日深夜,在轄區開六槍逮捕一名違反槍砲彈藥的嫌犯,原本是解決了一件
: 社會隱憂,不過卻有當時圍觀民眾發現,警方當時面對手無寸鐵的嫌犯還對空鳴槍,甚至
: 將人壓制了,還狂打對方雙腿,也被質疑有執法過當,但警方也提出說明。
: 嫌犯vs.承辦員警:「我什麼東西都沒有拿,不要動,你打我要殺我是不是。」
: 嫌犯高舉雙手,不過雙方仍持續對峙,甚至開槍警告。
: 承辦員警:「趴著不要動,好了好了。」
: 好不容易將人壓制在地,但卻看到其中一名員警,拿出警棍,就往嫌犯腿部猛打,短短一
: 分半鐘,揮舞了近20下,也讓目擊民眾看了傻眼。
: 嗎。」
: 被民眾質疑不當執法的案子,14日深夜就發生在屏東內埔鄉,原來這名有槍砲前科的李姓
: 男子,當時機車踏板,就放著一把長槍,甚至被發現有逃跑企圖,還用安全帽攻擊員警。
: 承辦員警vs.嫌犯(111.01.14):「這槍啦!沒有啦!那個是玩遊戲的,什麼沒有,我們現
: 在看到有這個了!什麼啦?喂!喂!你要幹嘛?」
: 除了一名員警被打傷,對峙過程,他還對人比出射擊姿勢,挑釁意味濃厚,因此是否執法
: 過當,民眾也看法兩極。
: 附近民眾:「我覺得不會過當啊,因為他打警察就不對了。」
: 附近民眾:「如果他是有危險性的反抗,警察有一點點的行為,是真的還可以接受啦。」
: 屏縣內埔警分局副分局長吳政杰vs.記者:「那位嫌犯體型比較高大,然後身上還有腰包
: ,我們不知道他身上還有沒有其他危險物品,用警棍揮擊的那個同仁,其實他的手已經脫
: 臼了,就是用警棍去適當的制止他的腳去踢擊,有造成他受傷嗎,沒有。」
我記得美國也是這樣,用警棍畫面太殘忍會被譴責
但有沒有想過辣椒水這種會傷到我方的東西,真的有那個好用嗎?
然後有足夠電量的泰瑟槍,電一次5秒衝能,不乖乖聽話繼續電,畫面不殘酷但你有想過
被電的人感受嗎XD
聖騎士被電倒(無誤)
https://youtu.be/cTckN7G_DCg?t=207
然後美國對於,非法持有槍枝和禁止持有槍的人,警戒程度非常高,如果這是在美國
大概就變成這樣了,你要的AR 5.56子彈外送已到達。
https://youtu.be/EQONYKEcru8?t=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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