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他開鋼珠瓦斯槍射破貨車玻璃 辯稱打野鳥

作者: TPDC (Anxuan)   2022-01-16 08:05:35
他開鋼珠瓦斯槍射破貨車玻璃 辯稱打野鳥法官不信
聯合報 / 記者黃宣翰
黃姓男子在台南市新營開元路,持瓦斯槍連發射擊14發銅彈,造成停在工廠門口前小貨車
擋風玻璃出現裂痕,黃雖辯稱是要打野鳥,但台南地院簡易庭法官不採信黃的說詞,認為
黃無正當理由攜帶類似真槍玩具槍,有危害安全之虞,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裁罰9000元
,案可抗告。
裁定書說,黃於去年11月26日凌晨1點多,駕車行經新營區開元路一家烤漆廠時,自車上
取出裝填鋼珠瓦斯槍,以連發模式射擊14發銅珠,造成陳姓男子所有停放在路邊小貨車後
擋風玻璃出現裂痕,陳報案後,警方調閱監視器查出黃所為,通知黃於11月26日下午2點
30分到案。
警方經黃同意搜索他轎輛,扣得瓦斯槍隻1支、彈夾、含鋼珠填彈器各1個,依違反社會秩
序維護法第63條第1項第1款規定,移請台南地院簡易法庭裁處,黃於警詢中坦承持瓦斯槍
射擊銅彈。
法官認為,黃的瓦斯槍隻送驗雖無殺傷力,然外觀類似真槍,無法輕易自外觀上辨其真偽
,案發地點是工廠門口,於深夜時分仍可能有人、車行經,黃在該處擊發銅珠行為,恐有
因濫用或誤用槍隻,對其所處時空產生安全上危害之虞,為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5條第3款
之違序行為。黃雖辯稱,他看見野鳥才持槍隻擊發,但沒有證據得以證明,也不是攜帶槍
隻正當理由,不採信黃的說法。
https://upload.cc/i1/2022/01/16/TDcPhM.jpg
黃姓男子無正當理由攜帶類似真槍玩具槍,有危害安全之虞,台南地院簡易庭法官依違反
社會秩序維護法裁罰9000元。本報資料照片
https://udn.com/news/story/7320/6036812
作者: Yude0109 (Yude)   2022-02-01 20:26:00
指南宮在南投啦
作者: Kakehiko (用localizer晾衣服)   2022-02-01 20:32:00
南投那間叫「紫」南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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