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國小女學生控性侵逼口交,優良教師判

作者: SuperSg (萌翻天的時代來啦°▽°)   2022-01-15 09:54:47
1.媒體來源:蘋果
2.記者署名:林泊志
3.完整新聞標題:國小女學生控性侵逼口交,優良教師判無罪理由曝光
4.完整新聞內文:
宜蘭一名曾獲得優良教師獎的國小林姓導師,被昔日班上女學生小美(化名)指控,多次
下課打羽球後,林師把她帶回到租屋處,強迫替他口交2次還吞精,甚至指侵,小美事後
隱而不宣,只把此事告訴閨密,讀國中後才對林師提告性侵。然而林師否認犯行,稱是帶
小美回租屋處上廁所,兩人沒有不倫,但在測謊時卻出現不實反應。不過測謊結果沒被法
官採信,雖小美前後供述一致,但無更積極證據證明林師性侵,最後依無罪推定原則,判
林師無罪。
判決書指出,40歲的林姓老師是小美就讀國小五、六年級時的導師,被控在2019年2月至
同年6月間,小美就讀小六下學期時,每週一至週四晚上6時多體育活動結束後,就會把小
美帶往其租屋處,並強迫小美對他口交得逞。
小美指控,當時她正就讀國小六年級下學期,傍晚會與同學、老師一同打羽球,結束後,
若時間還沒到晚上7時,林師就會帶她去學校對面其租屋處,在2樓客廳內的一個塌塌米處
,對她性侵。
「如果(林師)要求替他口交,就會自己脫掉褲子。」小美指控說,她去過林姓導師租屋
處約6、7次,但每次林師都會將手指插入我的陰道内,並替林師口交2次。第一次林師要
求替他口交時,曾表達不願意,說她不會,但林師卻要她「試試看」,並把小美的頭往其
生殖器方向壓得很用力,之後他會自己用手自慰,於射精前,再叫小美把嘴張開,對她「
口爆」還要求她吞下。小美指稱,前後林師共2次要求小美替他口交,完事後,則會把小
美送回住處的巷口。
小美證稱,林師帶她去租屋處時,曾被同住租屋處的另名雷姓老師撞見,事後雷師曾問林
師,為何要帶小美去他家?但林師稱是去借廁所。後來小美於國小畢業暑假期間,因閨密
懷疑她與林師間有發生事情,問及此事,她才坦承說林師有親她、抱她、摸她身體及要求
她拍照等事。小美稱,之所以會跟閨密說,是因閨密的妹妹也將升五年級,恐會被林師教
到,認為應要提醒閨密此事。
小美閨密有證稱,曾與小美一同到林師租屋處2、3次,當時是林師說要拿食物給她們兩人
。國小畢業後約2、3星期,小美找上門並說她林師吵架,並把林師逼替他口交一事告訴她
不過,林姓老師否認對小美性侵,也沒逼小美替他口交。他坦承曾帶小美到他租屋處約3
次,但只是為了拿飲料、上廁所或換衣服。此外,小美打羽球結束後,若要單獨回家,他
則會送小美回家。不過,檢方於調查時,林姓老師送至刑事局進行測謊,被問到「你有沒
有將生殖器放到她的嘴巴」,林姓老師雖回答「沒有」,其結果呈現不實反應。
與林師一同租屋的另名何姓老師於警詢時稱,不清楚兩人是否交往,但兩人關係密切,小
美打完球後,都會送她回家。另名雷姓老師也曾目擊林師帶小美回到租屋處,隔天他曾追
問林,但林稱是因打球流汗,擔心小美感冒,所以帶小美到租屋處換衣服。雷姓老師還說
,因小美怕黑,可能不敢在學校換衣服,所以當時對林師說法並無特別懷疑,也未發覺2
人是否有更親密的關係。
雖小美於偵查、法院審理時供述一致,但合議庭法官認為,檢方應調查其他證據以進行補
強,此外,何、雷等人說法只能證明林師曾帶小美到租屋處,無法證明性侵。
至於測謊結果,法官認為無法完整反映林姓老師的情緒與生理狀態,亦無法排除林姓老師
因緊張情緒或其他生理反應等,影響測試結果的可能性,認為不實反應最多只能證明受測
者有說謊的生理反應,但與受測者有無說謊是兩回事,並未採信測謊結果。合議庭認為,
檢方所提事證無法確信其為真實,依無罪推定原則,且沒有其他積極證據,諭知林姓老師
無罪。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tw.appledaily.com/local/20220115/SZK6JBXTHBHBHBWAVHKX3ASRI4/
6.備註:簡單講就是老師測謊沒過,受害者口述前後一致,也有相關人證,
但缺乏更直接的證據,所以根據法律的無罪推定原則,判老師無罪
然後就是現在新聞都這麼直白嗎....搞得好像在看成人文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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