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男子婚後驚知妻子是「二手貨」求償百萬 法官打臉

作者: MacBookAir12 (New Mac Water)   2022-01-14 10:56:54
1.媒體來源:
中時電子報
2.記者署名:
李文正
3.完整新聞標題:
男子婚後驚知妻子是「二手貨」求償百萬 法官打臉
4.完整新聞內文:
在部隊服務的蘇姓男子與張女結婚18年,赫然從戶籍謄本驚見妻子有過一段婚姻,追問妻
子她仍不願坦承,蘇男認為婚姻有忠誠義務,隱瞞自己是「二手貨」,害他飽受精神創傷
,求償100萬慰撫金,但法官認為,婚姻是個人自由意志的展現,是否離婚並非擇偶條件
、資格,判決蘇男敗訴。
蘇男主張,張女1996年刻意隱瞞已婚身分與他交往,多次外出過夜發生性關係,7年後兩
人結婚,又再過了18年,蘇的母親因故請領戶籍謄本,發現張女的記事欄上註記有過一段
婚姻,1997年才離婚,他回想當初兩人交往,自己原是「小王」,但張女否認,發誓保證
是為了辦理購屋貸款才「假結婚」,蘇怒控張女,以及自己的岳父、岳母幫助隱瞞,求償
100萬。
張女則稱,她與前夫1997年8月離婚,交往4年多才與蘇男結婚,期間均為單身,兩人結婚
與前段婚姻並無關聯,且經過23年,早逾請求權時效。
判決指出,兩人婚前外出過夜發生性行為,蘇男自己是「小王」,法律上不是夫妻,自然
沒有配偶權保護的問題。蘇、張從1996年起交往5年多才結婚,代表有相當情感基礎,才
會互訂終身,對於是否曾經歷前段婚姻,屬個人自由經歷,並非個人結婚的條件,即使曾
經離婚也不是個人缺陷,更沒有欺騙的問題。
蘇男主張妻子違反夫妻間忠誠義務,侵害其配偶權,法官認為,夫妻一方是否有過前段婚
姻,並非結婚與否本旨,應該是個人自由的選擇,與岳父、岳母更加無關,他們沒有告知
女兒前段婚姻的義務,駁回蘇男請求,可上訴。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20113003942-260402?chdtv
6.備註:
應該不是二手貨的問題啦,這男的好像有點蠢。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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