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台南男7次酒駕被判1年嫌太重 法官依個案

作者: seaping (())   2022-01-14 08:51:27
這個 case 再次說明了修法的必要性
酒駕要怎麼罰, 累犯要怎麼罰, 直接寫死
不要給這種恐龍法官解釋的空間
累犯直接是 1 年以上, 10年以下, 累犯致死最高無期徒刑
這樣才能少一點被酒駕造成的冤魂
※ 引述《james7923 (詹姆士Q)》之銘言:
: 1.媒體來源:
: 聯合報
: 2.記者署名:
: 邵心杰
: 3.完整新聞標題:
: 台南男7次酒駕被判1年嫌太重 法官依個案情節改判8月
: 4.完整新聞內文:
: 台南市52歲楊姓粗工去年2月在安南區工地內飲酒,下午4時多酒後騎機車上路,返家行經
: 永康區中正南路段騎車抽菸,遭警攔查酒測值達0.45毫克,一審認他7次酒駕累犯判1年,
: 不服上訴,二審認他之前酒駕為警盤查逃逸後自撞拒測,經抽血換算酒測值達1.245毫克
: 才判1年,法官認不宜過度偏重前科,應依具體個案情節裁量,改判8月,不得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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