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雲林5寶情侶為賺100萬 摘避孕器賣第6胎

作者: nigelm80 (你看不見我)   2022-01-13 15:19:40
1.媒體來源:
蘋果日報
2.記者署名:
丁牧群
3.完整新聞標題:
雲林5寶情侶為賺100萬 摘避孕器賣第6胎判囚3年!又生第7胎
4.完整新聞內文:
雲林一對低收入情侶2008年起連續生下5名子女,因經濟困頓而決定不再生,並由女方裝
避孕器,不料2016年2人經掮客郭鎮綱仲介,竟為了賺100萬元,同意取出避孕器再懷孕,
直接在醫院將第6胎交給郭男帶走,賣給65歲林姓老翁認領,男方母親看不下去,向警方
檢舉,才讓這起販嬰事件曝光。最高法院今依買賣人口罪判這對情侶各3年徒刑,並宣告
沒收其中80萬元不法所得。全案定讞。男方已另犯毒品案入獄服刑中。
判決指出,這對情侶都是低收入戶,在雲林租屋同居,名下沒有不動產及存款,也沒有固
定職業收入,2008年至2012年陸續生育4名子女,其中次女已由他人合法收養,2015年再
生下一名男嬰後,因為養不起,將才1個多月大的兒子送給膝下無子女的林翁扶養,事後2
人決定不再生小孩,因此由女方裝置避孕器。
不料林翁想要讓「兒子」有手足相伴,竟透過臺灣國際天佛密苑金剛佛學會理事長郭鎮綱
居間仲介,遊說這對情侶希望他們再生一個小孩給林翁扶養,林翁願意支付100萬元,女
方因此在2016年2月到診所取出避孕器,隔年順利懷孕生下一名女嬰。
女方生產當天,郭男直接到醫院接走女嬰,隨即轉交林翁扶養,事後再由女方陪同林翁到
戶政事務所辦理認領手續,瞞騙戶政人員不實登記林翁為生父,而林翁先支付這對情侶30
萬元,女方懷孕期間再陸續交付20萬元營養費,收到女嬰後,再支付50萬元尾款。
後因男方的母親看不下去,向警方提出檢舉,才揭發這起罕見賣嬰事件。檢方依買賣人口
等罪將這對情侶、林翁及郭姓掮客一併起訴。
法院開庭時,情侶都否認犯行,辯稱根本不認識林翁,是郭鎮綱來遊說,他們才把小孩給
人養,且林翁收養它們的兒子後,希望他們幫忙再生一個小孩,比較像代理生子,而林翁
考量生產過程危險及需要營養費,給付他們100萬元,其實相當合理。
仲介郭鎮綱也供稱,他只是出於好意介紹,讓養不起小孩的人可以把小孩送到比較好的家
庭,這戶是他們長期關懷對象,100萬元是林翁單方提出,事前並未跟這對情侶約定價金
,事後林翁雖透過他先後交付情侶30萬、20萬、50萬元,也只是出於救濟貧困之意,並無
買賣人口的犯意。
男方母親則證稱:「兒子和同居人平時都沒有工作,無所事事,除了2名子女送人扶養,
還要養4個小孩,兩男兩女,最大的才國中一年級,看他生那麼多,我就頭大,還要租房
子,1個月5000元,他們養4個小孩加減有申請政府補助,一個2,695元,我的補助7,759元
,但我也要租房子,兒子沒拿生活費給我,還要向我拿錢」等。沒想到,事後這對情侶又
於2018年生下第7個小孩。
法官認為,這對情侶經濟狀況困窘,已達難以維持一般生活,需仰賴他人接濟,才會在生
下第5胎後決定不再生小孩,女方卻在半年後取出避孕器,且短短數月再度懷孕,可見懷
第6胎生下女嬰,並非計畫生育,而是和林翁以100萬元為交換條件有因果關係。
最後法官審酌這對情侶僅有國中畢業、國小肄業學歷,共生育7名子女,女方靠打零工及
政府補助維生,男方則因毒品案在監執行中,最高法院今判兩人各3年徒刑,至於不法所
得部分,扣除20萬元懷孕、生產所需費用,宣告沒收80萬元。全案定讞。郭姓仲介先前已
被判刑2年、緩刑4年定讞。林翁則已過世,判公訴不受理。( 丁牧群/台北報導 )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tw.appledaily.com/local/20220113/JZQRDY6QWBEBVEBUPT6WCXWJEE/
6.備註:
小孩真可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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