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政院通過草案》威權時期沒收財產須返還

作者: st210113 (60%攝影+40%阿宅=咖啡熊)   2022-01-13 13:38:41
1.媒體來源:
自由時報
2.記者署名:
李欣芳
3.完整新聞標題:
政院通過草案》威權時期沒收財產須返還 死亡賠償提高至1200萬
4.完整新聞內文:
〔記者李欣芳/台北報導〕戒嚴時期國民黨執政當局透過鎮壓手段,發生228事件與白色
恐怖事件,導致不少人受難,不動產等有價值財產並遭到沒收,行政院院院會今天通過「
威權統治時期國家不法行為被害者權利回復條例草案」與促轉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確
立返還財產與權利回復的法源,並提高死亡賠償金額,賠償金額由過去的600萬元提高至
1200萬元,至於被人身關押的賠償明定人身自由的基數制從舊制每基數10萬元,提高至每
基數12萬元~17萬元;賠償金額上限從590萬元提高至1139萬元。
賠償金補償金差額 家屬可申請給付
由於目前已有不少228事件與白色恐怖被害者或其家屬依法已請領600萬元的賠(補)償金
,未來可依政院今天的修法版本計算新賠償金,並扣除過去受領的金額,若有差額,再給
付該差額,促轉會發言人陳雨凡說明,亦即可再申請賠償600萬元。不過,此案仍須經送
請立法院三讀通過。
據悉,如此賠償金額計算規劃,既是保障過往申請當事人或其家屬的權益,也是避免雙重
受償。
這次修法並明定首次整體進行沒收財產權利回復:公有財產如有用途廢止、閒置、低度利
用或不經濟使用情形;或第三人曾參與國家不法行為而不當取得財產時,返還予人民。若
非以上情形,則以金錢賠償為之,賠償金額係將各項財產,分別用相當於一般正常交易價
格(土地)、重建價格(建物)或現值(動產)來計算價值總額,再進行比例調整。同時
,為辦理許多家屬申請賠償金等需要,這次修法並明定規劃由行政院新設「威權統治時期
國家不法行為被害者權利回復基金會」辦理此項任務。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news.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3799785
6.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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