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國小師染愛滋還約砲 他口交後驚知真相

作者: jeff12280 (猜不透平常心)   2022-01-12 15:03:03
1.媒體來源:
Apple
2.記者署名:
丁牧群/台北報導
3.完整新聞標題:
國小師染愛滋還約砲 他口交後驚知真相怒告!結果出爐
4.完整新聞內文:
曾任國小老師的馮姓男子被控明知自己是愛滋病毒感染者,卻於2017年5月約吳姓男子到他
住處,2人沒戴保險套發生性行為,後來吳男得知馮男是愛滋感染者,趕緊去醫院做篩檢,
雖呈陰性反應,仍怒告馮男違反《人類免疫缺乏病毒傳染防治及感染者權益保障條例》,一
審將馮男判刑1年5月,後來高等法院認為「沒有射精的口交,傳染愛滋病毒的機率為零」,
日前逆轉改判馮男無罪,全案經最高法院發回,高院更一審今仍判馮無罪。
吳男提告指稱,馮男2013年6月經台大醫院檢驗,明知自己感染人類免疫缺乏病毒(HIV)而
罹患後天免疫缺乏症候群(俗稱愛滋病),並於同年7月起接受治療,但2017年5月間,馮男
與吳男在你情我願情況下,沒有戴套就輪流為對方口交,事後吳男指稱馮男當時沒說自己是
感染者,而且不僅口交,還對他肛交一次。
但馮男僅承認2人沒戴套互相口交,否認沒戴套對吳男肛交。針對肛交部分,歷審認為除了
吳男單方面指述,檢方沒有積極證據能證明馮男對吳男肛交,因此只認定馮男沒戴套與吳男
輪流口交,構成「未隔絕性器官黏膜或體液而直接接觸的危險性行為」。
判決指出,《人類免疫缺乏病毒傳染防治及感染者權益保障條例》所指的「危險性行為」,
是「醫學上評估可能造成人類免疫缺乏病毒感染的危險性行為」,而聯合國愛滋病規劃署2
013年5月出版的「結束因未披露HIV、HIV暴露和傳播而產生的過於寬泛的刑事定罪:重要的
科學、醫學和法律考量」,及愛滋病毒學者2018年7月25日在荷蘭舉行的世界愛滋大會所發
表的「專家共識聲明:刑法脈絡下的愛滋相關科學」,是目前國際愛滋病領域最具權威及可
信度的參考資料。
合議庭認為,這2份文件指出「沒有射精的口交,實際傳染HIV的風險為0」,且「測不到病
毒就不具傳染力」,依據馮男在台大醫院的門診紀錄,及醫師證稱莊男所服用的三恩美藥物
,在服藥2周後病毒量就會明顯下降,服用一個月病毒量就可能測不到,因此馮男長期服藥
後,2017年5月間與吳男口交,在醫學上不具有造成愛滋病毒感染的風險,並非危險性行為
,因此仍判馮男無罪。可上訴。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tw.appledaily.com/local/20220112/OB7IWHJ34JACFMNBZLCW2S7LV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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