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卦] 交通違規被檢舉是否可處緩罰鍰處分

作者: tapple520 (洋 )   2022-01-10 15:00:34
刑法第74條對受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罰金之宣告,有…得宣告2至5年「緩刑」。
刑事訴訟法第253-1條對觸犯刑法本刑三年以下,檢察官得以對刑事被告為1至3年「緩起
訴」處分。
再來看違反行政法上之義務而受行政罰之根本大法,「行政罰法」第19條違反行政法上義
務,應受3000元以下罰鍰之處罰,情節輕微,認以不處罰為適當者,得免罰。
遵循上述,我們再回頭看看「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這個在法之後的條例,竟規定某些
違規只要檢舉達人檢舉就應罰,完全没有轉圜的空間。
或許有人會說違規在先,罰款繳一繳就好了,但按照法律位階﹑按罪刑比例原則,對於初
犯的交通違規,為什麼政府不定個類似緩刑及鍰起訴之類的緩罰鍰條款呢?而警察憑什麼
要隨檢舉達人起舞呢?
大家說對不對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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