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禁止公布中二選區和罷免林民調

作者: q347 (捕快)   2021-12-30 11:23:07
依照"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53條
"政黨及任何人於投票日前十日起至投票時間截止前,不得以任何方式,發布有關候
選人、被罷免人或選舉、罷免之民意調查資料,亦不得加以報導、散布、評論或引述。
該選舉日為2022年1月9日,故從今日2021年12月30日起,
禁止公告任何相關民調。
1.違者依照板規第八條"違反中華民國法律",該文退回併水桶一個月。
2.除罷免民調之外,政黨支持度或者政治人物好感度,也都請不要張貼。
運氣不好警察局會請你喝茶,檢察官好像只會請你喝白開水。
美推30P,重複只有一包,前一百推都有,明年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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