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上游工廠排高濃度鹽水,重傷大甲芋頭171

作者: monnom (桂)   2021-12-29 23:47:20
1.媒體來源:
上下游
2.記者署名:
林吉洋
3.完整新聞標題:
上游工廠排高濃度鹽水,重傷大甲芋頭171公頃,政府權責不清,農民權益誰來顧
4.完整新聞內文:
年關將近,圍爐吃火鍋常備芋頭,但今年大甲芋頭產量大減,當地傳出有171公頃芋頭田
受到河川上游一間化工廠放流水影響,水中電導度超標3到4倍,導致芋頭植株奄奄一息。
農民氣憤圍廠抗議,也向政府申訴,爭議大半年至今仍無結果。
這起芋頭受損事件,受災農民在台中、放流工廠位於苗栗,案發河流又屬於中央管河川由
經濟部水利署管轄,而水質保護問題屬環保署,不過本案屬性為灌溉水質問題,主管機關
是農委會農田水利署。在權責難以釐清之下,演變成一場各說各話的荒謬事件。
青農返鄉種芋頭,卻發現水質出問題
大甲芋頭遠近馳名,特別是大安溪北岸的日南地區,坐擁2800公頃良田,是數一數二芋頭
大產區。年尾正是開心收成的時候,但芋農卻是愁眉苦臉,原來今年收成奇差無比,勉強
採收的芋頭也是坑坑疤疤。
芋頭從從春夏之際開始種植,大甲芋農採取水耕方式,生長期間需要長時間浸泡水中,鄰
近的大安溪提供豐沛水源。不過芋頭入秋後根莖開始蓄積澱粉,必須保持乾燥,此時台中
恰恰進入無雨乾季,氣候與河階地的排水條件完美配合芋頭生長,因此日南地區農民都是
一年種稻、一年種植芋頭的輪替制度。
邱銘淵是一位返鄉青農,今年返鄉進入第四年,為發展自產加工自銷模式,他特別專注在
水質與土壤的觀測,也自行採購簡單儀器監測紀錄。然而今年三月開始,芋頭生長非常不
理想,照理說芋頭種下去葉子張開吸收陽光,自然會遮住底下雜草的生長空間,但今年葉
子反而一副病懨懨的長不大,導致底下雜草長得比芋頭還高。
他一度以為是自己種植技術出問題,一籌莫展向其他芋頭農友求救,卻意外發現「竟然大
家都有同樣的煩惱!」而且都以為是自己管理方式出錯。
日南地區農友向鄰近苑裡農友請益,苑裡農友才告知他們,必須注意水質問題。因為在他
們共同的上游三義鯉魚潭村有一家化工廠,幾年前才發生過放流水電導度過高,導致苑裡
作物損傷,經過抗爭,折騰了一陣子才獲得廠商出面賠償解決,沒想到今年換成更下游的
大甲日南地區農田受災。
檢測發現水中鈉含量過高,台中市政府調解失敗
消息一發不可收拾,許多農友奔相走告,「原來不是自己的種植技術,而是水源出問題,
上游的化工廠排放污水,才讓芋頭生病。」目前申報受損農田至少有171公頃,芋頭農們
更擔心廣達3000公頃的填區都可能受到影響,大家氣急敗壞地籌組自救會,邱銘淵被推舉
為會長,代表向台中市政府陳情,並且在5月的時候串聯了八十幾戶受災農友,集結到上
游圍廠抗議,要求出面解決。
台中市環保局在5月時進行水質檢測,7月15日做出初步調查報告,判定是生產工業用二氧
化鈉的立安東化工廠放流水當中的鈉含量過高,水質保護科黃科長表示,「水體的電導度
超標,雖無污染河流之虞,但是引入灌溉渠道會造成作物損害。」
台中市政府在12月6日才召開公害糾紛調處會議,經過大半年的折磨,日南的芋頭收成奇
差無比,芋農主張化工廠應該賠償作物損失,但是立安東化工廠則主張:放流水合乎法規
標準,自己無辜受牽連,拒絕農民要求賠償方案,最終雙方無共識調解破裂。
芋頭農自力救濟,買儀器每天測水質電導度
日南芋頭農出示勉強收成的芋頭,根本沒有機會長大,坑坑巴巴的外觀讓收購盤商看完掉
頭就走。農民無奈只能自己一顆一顆削除受傷部分,做成芋頭角,拿去賣給人家當火鍋料
或是剉冰甜品。
邱銘淵表示,芋頭通常一分地可收穫四千斤,今年卻連一成都不到,辛苦一年到頭卻毫無
所獲,真是欲哭無淚。由於日南地區歉收,今年芋頭價格已經逼近每台斤30元,比往年平
均高出近10元。
更迫切的問題是,日南地區已有農民開始種下明年的芋頭苗,但只要水質問題沒解決,大
家的心還是懸在半空中。不少農友先是自力救濟,購買簡易的電導度測量儀器,每天早晚
檢測,一旦發現數值過高就立刻透過Line群組通報,讓大夥趕緊把田裡水路封上,不要再
把鹽水往自家芋頭田裡灌。
苗栗縣府:將輔導廠商改善水質,但河川主管權責在中央
台中市政府環保局綜計科科長陳星勻表示,在調解不成立之後,下一步就是送交環保署進
行公害裁決,若裁決再無結果,農民恐怕只能透過法院訴訟來討公道。他也表示,由於工
廠位於上游苗栗縣境內,要解決芋農煩惱,還需要苗栗縣政府配合。
苗栗縣府環保局發言人蔡政勳表示,造成芋頭農損失的原因是水質電導度過高、鹽性傷害
作物生長,但電導度並非重金屬管制項目,放流進入河川亦屬合法無污染之虞。癥結在於
工業放流水體並不適合用於灌溉使用,原本大安溪溪水若充足,就可以稀釋鹽度,但今年
年初乾旱,無水稀釋造成電導度超過灌溉水標準。
蔡政勳表示,大安溪屬於中央管河川,主管權責在中央,不過目前已經造成引水灌溉的作
物損害,苗栗縣政府將輔導廠商進行電導度降低方案。
環保署:企業放流水符合標準,只是不該用來灌溉
環保署簡任技正邱國書表示,目前國內放流水標準並沒有規範電導度,而且目前科學研究
資料,電導度高並無對人體的危害,不過對於作物確實會影響收成。然而參照美國跟日本
法規,對工業放流水亦無設置電導度標準。
環保署水質保護科科長孫維謙補充,就環保署制定的〈放流水標準〉而言,這個案子的工
廠放流水並不屬於污染。但是如果要做為灌溉水體,這個電導度偏高的狀態,並不符農田
水利署公告的〈灌溉用水水質標準〉,建議由主管機關農委會農水署處置。
農水署:本案案情複雜,需跨縣市及跨部會協調
依據農田水利署〈灌溉用水水質標準〉,農業灌溉用水質規範電導度(EC)超過750 μ
S/cm25℃即已達灌溉水質標準限值,亦即會造成作物損傷,甚至會造成明顯減產,根據台
中市政府環保局初步檢測報告,灌溉入水口導電度竟然高達2000至2990 μS/cm25℃,明
顯超標3至4倍。
農田水利署署長蔡昇甫表示,本案涉及跨縣市及跨部會協調,將於12月30日召集相關單位
召開協調會,確定後續調處。
化工廠:放流水合乎要求,天災缺水非企業責任
立安東化工公司代表何姓課長表示,立安東公司是一家守法企業,「本案主要是缺水所引
起的問題,水門管理不是公司能夠掌控,公司的放流水都合乎法規要求,再者大安溪放流
水體非僅本公司。」因此不願接受台中市政府調解方案,更拒絕認定該由公司承擔賠償責
任。
何課長進一步解釋,依據水利署法規體系〈臺中農田水利會所轄水門操作規定〉第四條規
定,在行政院宣布停灌之後,農田水利單位應即時關閉水門,但今年年初政府宣布停灌後
,大甲地區水門照樣開啟,導致不該流入農田的放流水流入芋頭田。即便農民確實產生損
失,疏失責任應該進一步釐清,不該由合法營運企業承擔。
環保人士:農工爭水的效應浮現,工業污水應專管排放
協助大甲芋頭農陳情的環保人士陳祺忠指出,本案雖然是工業用水與農業灌溉用水混合引
發的爭議,但是更大的問題在工業用水持續擴張,而氣候變遷下發生水源不足的窘境,最
後由農業承擔。由於中科擴廠用水規模直線上升,特別是年初旱情緊張,鯉魚潭水庫大安
溪上游把水源抽走,造成河道無水,無法稀釋鹽性過高的放流水。
陳祺忠表示,廠商主張停灌期間農民應該休耕、水門不該打開,但政策只規定不能種水稻
,並未禁止農民種芋頭。此外,廠商並非第一次發生爭議,2015年同一家工廠就發生過放
流水引發下游苑裡農民作物損傷,當時也是賠償了事。雖然電導度大並非代表具有毒性,
但是目前縣府輔導廠商的改善作法,還是尋求水源稀釋鹽分,最終根本解決之道,應是輔
導廠商以專管排放到中科污水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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