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立院拍板!產檢假、陪產假增為7日

作者: bebehome (bebehome)   2021-12-29 10:36:06
產假、陪產假、育嬰假
一堆人說看的到吃不到
我覺得政府就有誠意一點
在驗出懷孕的當天,健保局直接通告勞工局,勞工局直接發函勞工所屬企業
從懷孕當天開始,企業就不得解僱這位員工,若要解雇需支付完整2年薪資
(薪資參考前一年包含獎金、年終等各項所得之合)
小孩出生當天,強制父母休陪產假,該天及後一天不休假者
勞工與公司都處萬元以上罰金
小孩出生後,父母雙方強制於2年內休完所有育嬰假,可安排何時休,但不得不休
這樣勞工就可以跟老闆說,不是我想放,是我不得不放
老闆也不會讓員工該放假還來加班,不是我不讓你加班,是我不能讓你上班
就好好顧小孩吧
這才叫有政府、會做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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