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立院三讀侮辱公務員刑責加重 時力遺憾:

作者: killeryuan (龍鳥)   2021-12-28 21:32:39
實務上侮辱公務員就是霸王條款
警察攔你下來把你當孫子罵,你忍不住反駁就是污辱公務員
最後不成案沒關係,能把你抓進警察局玩你就好了
你也不能反告他還是怎樣,他只要【覺得】有侮辱就不算濫權瀆職
基本上就是刑度比較輕的刑法一百條
因為太好用所以執政者根本不想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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