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沒入並銷毀車輛,應該是酒駕最佳解?

作者: nbalook (坐立 省思 瞭望 破 出擊 )   2021-12-27 17:17:33
※ 引述《todao (心裡有數)》之銘言
:
: 一定會有被沒入車輛的酒駕者去釋憲
: 我猜
: 大概會主張說
: 只因為酒駕超標
: 還未造成實際損害就沒入車輛
: 有違比例原則
: 過度侵害人民財產權等等
: 唉
侵害財產權
行政罰鍰難道不是?
自由刑讓人無法在社會工作 取得財富 難道不是?
車輛在剛發明的時代 就有人主張
一個鋼鐵製的東西 時速可以拉到上百公里以上
行人脆弱的肉體是無法抵抗
若此時不當駕駛或酒駕 本來就是犯罪
既然犯罪 以損及財產權的方式矯正
本來就是手段之一
財產權才沒那麼萬能
不然貪污犯金融罪犯也不用連帶扣抵財產賠償
你對社會造成威脅 就是要罰
財產權抵付已經相較自由刑輕微許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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