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罕見判決!法官不承認「配偶權」正宮向小

作者: zxc2331189 (CCSS)   2021-12-27 15:34:03
1.媒體來源:
中時新聞網
2.記者署名:
林偉信
3.完整新聞標題:
罕見判決!法官不承認「配偶權」正宮向小三求償敗訴
4.完整新聞內文:
https://images.chinatimes.com/newsphoto/2021-12-27/1024/20211227001450.jpg
刑法通姦罪之規定,經司法院大法官以釋字第791號解釋闡明限制人民憲法第22條所保障
之性自主權,違反憲法第23條比例原則,從2020年5月29日公布日起失其效力。圖為憲法
法庭。(本報資料照片)
陳姓女子提告主張老公與洪姓女子深夜通電話且在外牽手有婚外情,她向洪女求償80萬元
,台北地方法院認為,司法院大法官已宣告通姦違憲,所以不應承認隱含配偶為一方客體
受一方獨占、使用的「配偶權」概念,陳不得請求配偶權受損賠償,判她敗訴、洪免賠。
承審本案的台北地院法官吳佳樺是大法官吳陳鐶的女兒,她對於陳女以配偶權受侵害為由
,在判決理由中論述為何不可做為求償主張的原因,但也造成小三通姦免賠的罕見司法判
決,讓法界相當震驚,也有人認為本案上訴後,恐有不同的結果。
吳佳樺法官指出,刑法通姦罪之規定,經司法院大法官以釋字第791號解釋闡明限制人民
憲法第22條所保障之性自主權,違反憲法第23條比例原則,從2020年5月29日公布日起失
其效力;我國憲法對於以婚姻約束配偶雙方忠誠義務,亦不再強調婚姻之制度性保障。
法官指出,配偶彼此間為相互獨立自主之個體,不因婚姻關係所負之忠誠義務而有支配他
方意志或自主決定之特定權利,故在前述憲法典範變遷之脈絡下,自不應承認隱含配偶為
一方客體,受一方獨占、使用之「配偶權」概念。
法官表示,因為她不應肯認「配偶權」之概念,則陳女以洪女侵害其「配偶權」為由,請
求洪女負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責任,給付非財產上損害賠償80萬元,屬無據,應予駁回,洪
女免賠。可上訴。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11227001449-260402?chdtv
6.備註:
合理
用婚姻綁死另一半不能找其他人休幹本來就違憲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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