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BMW男醉撞一家四口害命 三度說「對不起

作者: IMCENTER (Grom)   2021-12-27 15:10:02
1.媒體來源:
蘋果新聞網
2.記者署名:
王勇超、凃建豐
3.完整新聞標題:
BMW男醉撞一家四口害命 三度說「對不起」向死者家屬道歉
4.完整新聞內文:
高雄市范姓女子與林姓丈夫及2女兒,昨(26日)晚7時許走斑馬線過馬路要到愛河逛市集觀
賞燈光秀,遭黃姓男子(38歲)駕駛的BMW碰撞,范女傷重不治,林男及2女兒也被撞到骨折
及斷牙送醫治療。警方查出黃男已有2次酒駕遭取締紀錄,駕照已註銷,這次酒駕造成1死
3輕重傷,酒測值高達1.24毫克。高雄市長陳其邁痛批黃嫌酒駕肇事人神共憤「於法不容
」,要求警察局從嚴從速偵辦。警方將建請檢方對黃聲請羈押。
黃嫌因為拒絕夜間偵訊,被警方押解前往拘留所時,遇到媒體質問:「為何屢次酒駕?」
、「知道自己害死一個媽媽嗎?」黃嫌直說:「對不起,我錯了!」甚至一度腿軟,被押
上警車後,低頭沉默不語。今早警方將黃嫌帶到新興分局進行調查,他一下車看到大批媒
體,連忙用上銬的手試圖遮臉。
黃嫌偵訊至下午2時送往高雄地檢署,被問要不要向死者家屬道歉,他共說三聲:「對不
起!」
警方調查,自稱無業的酒駕肇事駕駛黃姓男子,在2006年、2007年都有酒駕被攔檢查獲的
紀錄,當年的酒測值都超過0.55毫克,駕照早被註銷;黃嫌昨下午4時許,在鹽埕區一間
咖啡店自備威士忌,與友人一起喝酒,晚間7時許黃嫌酒後仍貪圖方便,駕車要返回小港
住家。
警方說,黃嫌昨晚7時許駕駛BMW轎車行經前金區河東路、國民街口,剛好住在鳳山區的被
害人范姓女子(37歲)與林姓丈夫(45歲)、大女兒(16歲)、小女兒(14歲)要走斑馬線到愛河
逛「霓虹派對2.0」市集並觀看燈光秀,黃嫌發現前方有一輛汽車停下來等范女一家四口
過馬路,竟從該車的右側超車,結果4人都被黃嫌的車撞上。
警方表示,范女被撞飛數公尺,倒地後血流不止,送醫搶救仍宣告不治,林姓丈夫腳、肋
骨、骨盆多處骨折,被送到大同醫院,目前在加護病房觀察中,生命跡象穩定,院方評估
開刀中。
至於林姓姊妹已轉院到高雄長庚醫院,14歲妹妹頭部外傷、顱內出血,已結束手術,目前
加護病房照護,生命跡象穩定。16歲姊姊顏面骨折(牙齒多處脫位)、雙腳骨折,等開刀
安排中,生命跡象穩定。
陳其邁今上午也前往長庚醫院探望受傷姊妹,表示會全力照顧傷患與家屬,而醫療自費部
分,長庚醫院將會予以協助。
現場有目擊者表示,范女一家人走斑馬線過馬路時,被黃嫌的BMW撞上,肇事後黃嫌的車
輛疑有乘客逃離;黃男初步表示,他是獨自開車,發生車禍後,他聯繫朋友:「我撞死人
了!」朋友連忙請人送食物來給他。
但警方調閱監視器及訪談在場人,昨晚10時許循線通知黃嫌同車友人趙姓男子(37歲)到
案說明。趙男表示,當下有規勸黃嫌,且他自身無飲酒欲協助駕車載黃嫌住家,但黃嫌堅
稱可以駕車,隨即將車鑰匙拿走。
高雄市警局長黃明昭表示,黃嫌是酒駕累犯,先前已經有2次酒駕被攔檢查獲移送法辦的
紀錄,這次明知自己有喝酒,卻還駕車要返家,「可說有殺人的不確定故意!」警方將依
殺人罪、酒駕肇事致死方向偵辦。
由於駕駛黃嫌酒測值超標,同車乘客需受罰,警方也依《道路交通處罰條例》對乘客趙男
開出俗稱為「酒駕連坐罰」的紅單,可罰600元至3000元。
范女父母今中午到高雄市立殯儀館協助檢警相驗,對媒體泣訴,酒駕一再發生,「我希望
我們(女兒)是最後一個!」她得知嫌犯的酒測值高達1.24毫克,覺得嫌犯「真的很惡劣!
」希望法律能夠嚴懲酒駕。
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則表示,將酒後駕車列為交通大執法取締重點項目之一,經統計110年
11月1日起迄今取締酒駕案與去年同期比較增加522件,110年酒駕肇事案件比去年共減少
40件;另新興分局轄區酒駕肇事案件,110年度較去(109)年相比較,減少4件。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tw.appledaily.com/local/20211227/2U5S6Q4SWBB2PM3SMQL2XCVN6U/
6.備註:
道歉了 該不會 顯有悔意 予以輕判 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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