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想法是自由經濟就讓自由經濟打房,
1.平衡地區發展:
台北市房價高就是因為人口太多,
如果人口平均分佈到中南部,
自然會因為房子太多而降價
2.增加持有空屋成本,
也就是增加空屋稅,如果房子沒人住,
就要收取稅金,
同時也能逼出房東出來報稅,
空地也是如果沒有做運用也是要繳稅
3.那你說賣不出去怎辦,
可以立法由政府收購,
收購價就是便宜賣啦,
反正你就是賣不出去才找的,
收購後政府就可以直接都更,
蓋更多公宅增加物件量
4.殺頭生意有人做,賠錢生意無人做
限制買房子五年內不得賣出,
真要賣只能法拍,
意思是你投資房產至少要先抽五年空屋稅或是租人五年,
投資房地產越來越無利益,
就沒人想炒啦
5.政府不得賣地,
真要賣須經議會2/3表決同意,
所有政府土地變更都需公開讓民眾知道並實價登錄,
現在政府帶頭炒房,
所以必須由政府做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