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蕾神寫力宏與人妻砲友那段試著解析

作者: charles1975 (charles)   2021-12-22 15:41:56
VVN現在要頭大應該是代言的部分 真的是沒救了 起碼短期內是沒救了
如果雷神現在澄清說 啊!VVN跟利紅只有婚前約砲 婚後有社交往來 但沒約砲
這樣有比較好嗎? VNN要告雷神毀謗嗎? 然後繼續吵 VNN跟利紅沒有婚前約砲嗎?
如果VVN 就此打住 是否承認是利紅的婚前砲友之一
當然有人說 婚前約砲是根本正常到不行 也沒礙到誰 雷神也是婚前砲友之一
但是 VNN的代言廠商會希望自己的代言人是利紅的砲友嗎? VVN的先生又怎麼自處?
只能說 雷神之錘 真的不是叫假的
※ 引述《JimJackson (老JJ)》之銘言:
: 我想用 假設兩方說法都為真 的角度來看看能不能參透事情原貌
: 讓我們來專注這段
: 有一個女生也是你的砲友,自己已婚有小孩還要你跟她一起騙他老公。
: 你們約砲的過往讓我感到不舒服,因為你們在我們婚後的相處女生是對你各種撒嬌勾引,
: 你也是熱情回應,如果坦蕩,真的不用要你騙她老公。
: 我說我覺得不舒服,正常社交聯繫可以接受,但邀請她來我們家我會感到不舒服,可不可
: 以不要?
: 你因此非常生氣,說那以後聖誕節派對就不要辦了,甚至明知違反法規也要飛奔去找她家
: 找她聚會。
: 其實大家應該要注意一下 「約砲的過往」 這一句
: 代表蕾神能明確肯定的是這一段
: 後面所有 大概都是 建立在
: 因為我知道她曾經是你的砲友
: 所以婚後所有互動 都令人覺得噁心
: 都覺得隨時要開幹
: 違反防疫規定的那個聚會 也沒有證據兩人有開幹
: 只是搭配兩人交情 就會令老婆格外火大
: 然後蕾神用到 「如果坦蕩 真的不用騙他老公」
: 大概也就知道 應該也沒有什麼姦情證據
: 只能利用 類似 「你沒做壞事 幹嘛不讓我看手機」等有罪推定論述
: 所以是不是大概可以總結
: 就是蕾神能掌握的切確事證 大概只有婚前
: 婚後持續還有很曖昧的互動
: 但法律上 兩人曖昧真的有沒構成什麼
: 只是就老婆每次看在眼裡 都會想到兩人曾經約跑
: 等下就要約起來的感覺就會很強烈
: 所以人妻可以高聲疾呼
: 我沒有介入人家婚姻 我沒有對不起老公
: 事情是不是大概就是這樣子
: 這樣推論很合邏輯吧 有沒有八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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