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上網秀裸露生殖器照判罰2萬元 法官:助

作者: x747 (skate)   2021-12-21 17:28:57
聯合
上網秀裸露生殖器照判罰2萬元 法官:助長淫風
記者王聖藜
林姓男子將裸露生殖器與同志發生性行為的照片放上網站供網友觀賞,依妨害風化移送法
辦,台北地方法院審理,依以網際網路方法供人觀覽猥褻照片罪判他2萬元罰金。可上訴

判決說,供人觀覽猥褻物品罪的立法目的,是因猥褻物品流傳後,足以助長淫風、破壞社
會善良風俗,與僅供自己或極少數特定人觀覽有別;林將猥褻照片的電磁紀錄上傳至網路
,該當犯罪。
起訴說,23歲、台東籍的林姓男子2021年7、8月,將本人裸露生殖器官的照片、以及與同
志發生性行為的照片,在住處透過暱稱傳送至Twitter的社交網站,台中市警察局第二分
局查獲,將林移送偵辦。
台北地檢署偵查時,林自白,檢察官依5張蒐證照,認定林犯散布猥褻物品罪,對林聲請
簡易判決處刑,法院審理,判林罰金2萬元,如易服勞役,以1000折算1日。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59776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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