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清潔人員忘擺警告牌害民眾跌倒 判賠9個

作者: asdqw (wqdsa)   2021-12-18 04:20:09
清潔人員忘擺警告牌害民眾跌倒 判賠9個月薪水
2021/12/17 10:08 自由時報 記者黃佳琳/高雄報導
https://i.imgur.com/9yObSbZ.jpg
〔記者黃佳琳/高雄報導〕高雄市立圖書館小港分館外包清潔人員在打掃時,清潔地板後忘
記擺上警告牌,導致張姓民眾不慎摔傷,張提告求償33萬餘元,清潔婦人喊窮直說自己月薪
才1萬多,無法負擔這麼高的賠償金,法官審酌後,判清潔人員應賠9萬餘元,可上訴。
判決指出,去年5月23日晚間7點多,在高雄市立圖書館小港分館擔任外包清潔人員的張簡婦
人,在館內4樓藏書區拖地清潔時,未保持地面乾燥,且忘記放置警告告示牌,張姓民眾行
經該處不慎滑倒,手腳多處挫傷。
張不滿,分別提出醫療費4千餘元、交通費5千餘元、將來復健費用17萬餘元,甚至說自己跌
倒後,不敢再去圖書館讀書、借書,讓他精神痛苦不堪,因此還要再賠他精神慰撫金15萬元
,總計33萬餘元。
高雄簡易庭審理時,張簡婦人坦承疏失害人受傷,但她認為求償金額太高,月薪才1萬多元
的她根本無力負擔,她同意賠償9千多元的醫療、交通費,但認為張男的傷勢不算嚴重,不
可能需要復健,且精神慰撫金的索賠金額太高,請求法官酌減。
法官認為,張男滑倒後僅有雙手挫傷、左膝及左小腿瘀傷,雖然醫院函文稱張有需要進行復
健,但傷勢並非不可回復,因此僅同意張請求復健費6千餘元,加上張簡婦人不爭執的醫療
、交通費9千多元,以及精神慰撫金8萬元,判張簡婦應賠9萬餘元,可上訴。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3771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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