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老婆超正還出去嫖妓是什麼心態

作者: HuangJC (吹笛牧童)   2021-12-18 02:02:30
※ 引述《kprc (kprc)》之銘言:
: 如果老婆是正妹
: 那還出去嫖妓
: 這男的在想什麼
: 都不會怕得愛滋嗎
: 在家看老婆就能高潮了
: 為什麼一定要去嫖妓呢
: 有沒有卦
當要討論這種問題時,一定要把維度提高,超脫法律
不然怎麼看都鬼打牆
1。出不出軌,從來和外表無關
外面小三比元配醜的,你一定找得到例子
2。也不要提病的問題
這是一種賭性,賭徒沒在想自己輸的問題;只在想要不要去賭
以前一堆世紀病,現在也都變可以醫了
嚇得到你,嚇不到他
我有在偷吃的同學說他每次都有戴套
3。不要去想公不公平的問題
你的公平不是我的公平
我同學會偷吃,在婚前我就跟他未來的老婆說過了(畢竟認識N年,也算我朋友)
她悠悠的說:我知道他剛從大陸回來(然後眼望遠方,沒再說下一句話)
或許我們只該譴責欺騙?像這是傻女人,在婚前已經認命,所以我沒再勸她
婚後我同學每個月給她二十萬,已達收入的一半
換言之這女人如果要離婚,因為她已經拿走一半,所以並不會得到更多
我同學也說:如果要離,我會尊重
你要相信每個婚姻有自己的平衡
就像苦苓他老婆後來也出書,也有更誇張的不是?
誇張嗎?以目前一夫一妻制來說是誇張
但以從前一夫多妻為正常來說,並不算誇張
是當前法律綁住了我們的想像
仍然回到那句:願打願挨的,我們管不著
4。至於不願打不願挨的,就看法律怎麼判
事實上法律不代表正義 XD
只代表目前的規則
而且在高明的人手裡,法律也只是參考用的
仍然可以用凹的
當法律有利,就強調法律如此,沒有辦法
要怪就怪立法,別怪法官恐龍
當法律不利,就不提法條
開始寫文章搞點讚數,文筆大戰
企圖用社會力量逼法官搞特例
換言之一切只是競爭,從來不是正義
至於有付錢的話就更明白,那是一筆生意
所以甚至有男方女方都接的律師不是? XD
回原題,嫖妓十惡不赦嗎?
上面第三點的女方,是知道我同學有去嫖妓的
知道了,也只悠悠嘆一口氣
事實上嫖妓比較好,因為免錢的比較貴,
走腎不走心,幾千元就有女大生了
如果走了心,那就是會開始轉移財產,給對方正式地位
這絕對遠比嫖妓嚴重
至於違不違法?
違,但我同學在台灣都不幹
出國才做這檔事
境外輕罪不罰
所以你去告啊,沒屁用的
如果要離婚,反而是自離婚起,每月一半都沒有了
財產差額請求的那一半,我同學已經先給了
走完法律也得不到什麼;而且婚前早就知道了
王力宏這個也是,婚前協議已經講完了,財產分不到
要玩只能出口氣,玩社會性死亡這招
一樣講苦苓,有社死嗎?
啊,有
但還是過得比我好 :P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