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縱火燒死一家6口判免死 檢察總長不服!提非常上訴遭駁

作者: yoyoflag (新北殺人無罪)   2021-12-16 19:40:30
※ 引述《Antihuman 看板: Gossiping》之銘言:
: (4)綜合審酌上開量刑情狀,湯景華本件罪行在公政公約的拘束下,既不能判處死刑,其罪
: 責最重上限是無期徒刑,而無期徒刑依法執行逾25年,且有悔改實據,始得假釋出獄,依他
: 的情形,如果可以假釋時,已逾75歲年邁的人。本院認為對於湯景華量處無期徒刑,使他在
: 監獄中長期隔離並施以矯正,即與罪責相當。
我怎麼感覺
法官的意思是 要他比死還慘啊?
法官明確指出 讓他出來時 已經是75歲人 屬於罪責相當
法官意思根本是
要他去過比死還慘的生活
脫離那種生活後 還會慘上加慘
最後也只能自殺了
根本良心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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