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教授國考洩題!四十七警大生上榜資格被撤

作者: strellson (臺語是客家話)   2021-12-16 16:41:32
1.媒體來源:蘋果日報
2.記者署名:李奕緯
3.完整新聞標題:教授國考洩題!四十七警大生上榜資格被撤銷 集體告考試院結果出爐
4.完整新聞內文:
https://tw.appledaily.com/local/20211216/SRDRDGSH7RDXRGSXIAJOFGUBIE/
5.完整新聞內文:110-12-16
一〇七年消防警察人員國家考試發生洩題舞弊事件,擔任典試委員的中央警察大學消防系主任沈子勝,考前竟召集自家警大消防系畢業考生「告知試題重點」,廉政署查出弊端後,因教授洩題而考上的四十七名警大生遭考試院撤銷上榜資格,四十七人事後竟集體打行政訴訟提告考試院,要求恢復他們的上榜資格,臺北高等行政法院審理後,認為考試院處分無違誤,今判決四十七名警大生敗訴。
判決指出,四十七名通過一〇七年警察特考三等消防警察人員國家考試的警大消防系畢業生,因為系主任沈子勝擔任典試委員兼召集人,入闈審查試題獲悉「消防戰術」等四科目考題,竟在考前召集學生們集會並告知四科目試題重點,弊端經廉政署調查曝光,考試院處分撤銷四十七警大生考試及格資格、註銷考試及格證書、擇期重考。
沈子勝被依妨害秘密罪法辦後,在法庭上認罪供稱,近年警大消防系畢業生國考錄取率不佳,他為了提高自家學生上榜率,避免自己被學校檢討,因此徇私洩題,高等法院審理後,判他一年二月徒刑、緩刑四年、應向公庫支付八十萬元定讞;沈子勝另遭監察院彈劾;懲戒法院今年二月判沈子勝降二級改敘。
四十七名遭撤銷上榜資格的警大生則以「信賴保護原則」等理由提起行政訴訟抗罰。但臺北高等行政法院審理後認定,沈子勝召集學生前,特別要求不得攜帶紀錄設備或紙筆,集會中並要求不得製作筆記、錄音或錄影,集會後學生們則在Line群組討論洩題內容,可見四十七警大生是明知沈子勝洩題,信賴不值得保護,考試院處分匡正國考公平性、維護其他考生權益,並無違誤,四十七警大生訴求無理由,判四十七人敗訴。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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