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卦] 民事法官為何一直抄刑事判決

作者: sososonet20 (理財講座)   2021-12-11 22:06:00
每次刑事判決認定啥
民事就直接複製貼上
連標點符號都一樣
https://youtu.be/hLsUfxOjQb4
媽媽嘴案也是
明明一堆證據顯示
謝依涵根本不可能在上班時間下藥在咖啡裡
各位30公分跟G奶鄉民
自己拿五顆安眠藥下在50ml濃縮咖啡裡面
自己下下看
那根本不可能溶解
味道會很怪
常常喝咖啡的人一聞就知道了
怎麼可能會喝?
這比芝麻糊還糊
回春堂的朱二都不喝了
你們覺得死者陳進福跟張翠萍會喝嗎?
認定在上班時間下藥的證據
只憑謝依涵在刑案中的自白
除此之外沒有任何證據
老闆跟老闆娘做實驗
發現這根本不會溶解
犯案時間也不足
絕對不可能在半小時內連續扶二個人去紅樹林殺掉
反倒是謝依涵自稱下班後十點半離開咖啡店到半夜一點十四分當中都是坐在店門口的大石頭上面發呆
這段自白被刑事法院採信了!
這段時間她連她男友的電話都沒接
她說手機放在機車置物箱內所以沒聽到聲音才沒接
那這段時間她去哪?
為何在冬天的半夜一點把長褲換短褲
再騎機車回家?
是不是長褲有沾到血?
民事法院完全不管這些事情
直接複製貼上刑事法院的事實認定
就是要老闆賠錢啦!
後來老闆遇到英明的彬彬審判長
民事判決書霸氣指出:「沒有證據證明謝依涵利用職務在上班時間下藥,本院判決不受刑事判決事實認定拘束」
更一審判老闆勝訴免賠,結果更二審又照抄刑案見解,整段複製貼上,認定謝依涵在上班時間下藥迷昏死者,因此老闆要連帶賠償~
刑事怎麼認定,就一定要照抄嗎?都不管證據嗎?
有沒有民事法官很愛照抄刑事判決的八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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