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開直播辱罵吳宗憲判賠與道歉 館長上訴主

作者: yoyoflag (新北殺人無罪)   2021-12-07 01:10:04
市井小民犯小錯 才有被遺忘權吧
公眾人物 實際上就是 做過的事 一定跟到你進棺材
甚至成為歷史人物後 還被討論
比方說 豬哥亮
講過什麼、表演過什麼、欠過多少錢
大家都會知道的 網路也會記載的
這種會被寫進WIKI 或網路其他平台流傳的事情 是要如何主張被遺忘權?
甚至可以說 你希望道歉被遺忘
那等於沒有道歉的誠意
因為你就是希望
大家記得你罵吳宗憲吃洨
也記得你因此被告還輸
更記得你在直播上說司法對你有偏見
但不要 記得你曾道歉
那這算哪門子道歉?
吳宗憲這樣 已經很網開一面了
要是真的想強化大眾 對你道歉的認知
就直接叫你登報了!
阿你可以跟連千毅道歉
不能跟吳宗憲道歉
是因為吳宗憲沒有叫人開槍砸店的經驗
是嗎?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