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獨家|陽光女誤闖露營區 13度道歉沒用!

作者: doggy1985 (火鍋人)   2021-12-06 11:34:43
※ 引述《soweina1 (XXX)》之銘言:
: 重點在這:
: 游女等人並未被驅趕又不肯離去,走錯路也非「無故侵入」,不構成「侵入住宅罪」。
: 這些觀光客除非你要他們離去又不肯離去才會觸犯法律
: 地主看到有人私闖自己的土地,把私闖的人攔住不讓他們離開,才是犯罪行為
: 說真的,地主你自己不把私人土地用設施圍起來
: 其他外人就算知道那是你的私有地,也是可以任意進出
: 觀光客沒有偷拿你的東西,只是路過你的地,參觀一下你家而已,不是犯罪
他有鐵門
就會有圍籬柵欄或圍牆
一般人不會看到有圍籬圍牆 鐵門打開的土地就直接進去吧?
就像一般大樓或公寓的大門敞開
停車場鐵門或欄杆沒降下
也不表示一個陌生人可以直接進入
還是你家被陌生人進出習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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