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比特犬咬死童恐處死 萌憨討摸撒嬌模樣曝

作者: mikamikan (mikamikan)   2021-12-05 21:26:40
無聊爬了一下司法院法學檢索系統,看看類似的案件中,法院大致上會怎麼判斷
以動物咬傷、咬死人涉及的過失傷害和過失致死的案件中
構成要件是否該當,重點會在有沒有「製造法所不容許的風險」
而飼主部分,法院主要依據的是飼主有沒有盡到動保法第20條第3項
授權農委會發布的「公告具攻擊性寵物及其出入公共場所該採取之防護措施」
三、具攻擊性之寵物出入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應由成年人伴同
,並採取下列防護措施:
(一)以長度不超過一點五公尺之繩或鍊牽引。
(二)配戴不影響散熱之透氣口罩。
其他甚麼沒有打晶片啦、沒有節育啦,都避免寵物攻擊人這個規範目的無關
而男童的家屬方面,則是按照兒少福利權益保障法第51條
父母、監護人或其他實際照顧兒童及少年之人,不得使六歲以下兒童或需要特別看護之兒
童及少年獨處或由不適當之人代為照顧。
誰違反了上述的規定,就有可能成立過失致死
就比特犬飼主來看,要用上述的攻擊性寵物所該採取之防護措施規定檢視
前提是他飼養的地方是「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
https://imgur.com/X0SWceB
而就新聞提供的照片來看,確實是公眾得出入的場所,即便那是私人土地
但沒有加上圍籬或柵欄,就有可能被這麼認定
之前士林地院有個案子是在比特犬被栓在自家車庫前面
結果把飼主的親戚咬傷了,法院就認為由於場所屬於公眾得出入的場所
所以除了栓繩之外,還要加上透氣口罩
而這個案子裡的關鍵,就是飼主養狗的地方到底是不是公眾得出入的場所
如果法院認定是,那麼飼主沒有幫狗戴上口罩的行為,就有可能違反上述的法規命令
而且就照片看來,那條鍊子好像超過1.5米.....
https://imgur.com/UYMBMBO
另外就男童的家屬這邊有沒有違反兒少福利及權益保障法第51條
由新聞的敘述來看,說家裡還有其他成年人,而且門窗有有關
所以直接論斷沒有違反兒少福利及權益保障法的問題
但奇怪的是.......如果這些措施都有做,那小孩是怎麼溜出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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