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3歲男童遭比特犬撕咬亡…傷勢曝光!小身

作者: ewings (火星人當研究生)   2021-12-04 01:46:33
※ 引述《ivorysoap (ivorysoap)》之銘言:
: ※ 引述《ewings (火星人當研究生)》之銘言:
: : ※ 引述《BleedWang ()》之銘言:
: : 真是垃圾言論
: : : 3歲男童衝入漢光演習F-16炸射靶場
: : : 自己去思考就好 有些地方不該去就是不該去
: : : 去了生死自己負責
: : : 不是3歲男童 四個字開下去
: : : 就可以無敵金身 理盲濫情
: : 不要自己當個法盲,還跳出來幫垃圾狗主護航。
: 我本來也覺得狗主人要負責
: 但越想越不對勁
: 把狗換成魚塭好了
: 三歲小孩在無人看守且門關好的魚塭旁
: 發現了個狗洞而鑽進去
: 結果掉進去淹死了
: 請問魚塭主人是否要負責?
照樣要依過失殺人起訴!!!
https://reurl.cc/NZe1Mk
“自由時報99年12月15日報導:國中生魚池溺斃 池主判3月”
剩下的自己看文章下面的法律分析。
: 我們再把魚塭改成牧場
: 小孩被馬或是牛踢死了
: 請問牧場主人是否要負責?
https://disp.cc/b/163-cxIm
“擎天崗牛隻撞死婦人 陽管處判賠396萬餘元”
野牛沒有主人,所以沒有可以起訴過失傷害的對象,
但是牛撞死人的地方,連那個地方的管理人都要賠錢
: 有時想想 有罪無罪其實看你遇到什麼樣的法官
如果你上法院時,記得到時要當著法官的面這樣嗆他。
: 看看那個神經病殺警案 不也是無罪跟判重刑一唸之間嗎?
: 一個信他神經病 一個不信 如此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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