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國票金控併購安泰銀行 無「重度決議」恐

作者: Vokuda (v酷達)   2021-11-29 18:16:29
1.媒體來源:
華視新聞網
2.記者署名:
陳奕寧
3.完整新聞標題:
國票金控併購安泰銀行 無「重度決議」恐無法律效力
4.完整新聞內文:
國票金控規劃併購安泰銀行,董事會在上月14日時以多數決通過併購決議。但是法界人士
指出,國票金總經理丁予嘉與安泰銀董事長丁予康是親兄弟,此項併購屬於「關係人交易
」,依照《金控法》規定必須以「重度議決」進行決策才具法律效力,國票金僅以多數決
做成併購決策,恐無法律效力。
親兄弟擁39萬筆股票 關係人交易依法需「重度議決」
國票金在10月14日的董事會中,以7比6通過和安泰銀合併。但是若依《金控法》第45條所
規定的「重度議決」,必須要有三分之二以上的董事出席會議,當中四分之三以上同意才
能成立。國票金的董事有13席,相當於需有10席董事贊成併購案,才具有法律效力。
為了避免關係人交易影響投資人權益,《金控法》對此有嚴格規範,針對何為關係人的範
疇,亦有明確定義。根據金管銀法字第 10802009320 號解釋函第8條條文,「第45條第2
項第6款所稱有利害關係之第三人之範圍包括:第45條第1項第1款至第4款對象之配偶、二
親等以內之血親及以本人或配偶擔任董事、監察人或總經理之企業。」國票金總經理丁予
嘉與安泰銀董事長丁予康是親兄弟,在法律上屬於二親等。
據安泰銀所公開的股東資料顯示,董事長丁予康持有國票金39萬多股的股票,與國票金屬
於關係人交易。但是上月14日的國票金董事會上,卻未依法以「重度議決」同意就通過併
購案,法界人士指出,在程序上此議案不具法律效力。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tinyurl.com/vpvd5cbn
6.備註:
當初不就因為力霸造成中華銀行擠兌
還有永豐金三寶超貸弊案
才強調要產金分離,避免影響金融秩序
國票金如果這樣就產金沒分離了內???
金管會要睡到什麼時候? 還是都要等到弊案發生
錢都被吞了才要來處理?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