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PTT留言指「母豬」 前長榮空姊郭芷嫣「氣

作者: john412132 (大表哥)   2021-11-29 13:20:28
周姓網友就我啊
一年前回過一次文了
這次二審結果出來了我再回一下應該不會太過分吧
#1VkBaA23 (Gossiping)
首先先講結論
我上訴刑事二審
改判無罪
之後一審刑事有罪附帶的民事對方沒來辯論
免賠
講一下我的答辯內容好了
我跟她本人完全不認識也沒有利益關係,我是因為文章內一件與公眾有關的誣告事件有所聯
想而留言母豬,我知道自己言論粗俗,但並沒有想要損及郭小姐名譽的意圖,如果我因為事
件而留言的負面用語就要成立公然侮辱罪,那麼請問
王景玉小燈泡的新聞下面我留言「神經病」會成立公然侮辱嗎?
王世堅曾經說香蕉連皮一起吃很棒的新聞底下,我對此番言論感到很荒謬,猴子都知道要剝
皮的,我在新聞底下留言「這真的智障」會成立公然侮辱嗎?
華山分屍案的新聞我在底下留言「媽的垃圾」會成立公然侮辱嗎?
一堆新北鬼父性侵女性的新聞我在底下留言「人渣」會成立公然侮辱嗎?
郭小姐的名譽究竟是會僅僅因為我的留言就被網友認為是母豬,還是網友們會自己依據文章
內容做判斷呢?八卦版使用者無論有帳號還是網頁版可都有要求18歲以上的使用警語,我深
信郭小姐的名譽不會因為我的一句留言就受到無故的損害。
我至始至終都沒有仇視過女性,我是講話粗俗,但沒有公然侮辱的犯意,如此而已。就好像
講黃色笑話或許是下流,但一定是性騷擾嗎?得看情況吧。
感謝法院保障粗俗評論的言論自由,還我無罪的清白,粗俗的言論並不是被鼓勵的行為,但
同樣也不是應該成立罪名的行為。法院也在裁判書的最後特別澄清了:
「另網路上常就公然侮辱案件法院判決之結果或云經法院認證云云,然本件僅係被告行為尚
難認成立公然侮辱罪,並無反證被告言論為真或被認可之理;至於帶有歧視之仇恨性言論是
否應以性別平等法令介入加以規範,則屬於立法問題或交由言論市場自然進行汰除,附此敘
明。」 
臺灣高等法院刑事判決
110年度上易字第882號
因此此次我二審改判無罪,並不是法院認證郭小姐是母豬,而是法院認證我講話粗俗,跟各
位提醒注意一下。
最後,因為此次事件,我跑了偵查庭+調解室-偵查庭-不起訴,對方再議成功,續偵查庭-起
訴-刑事準備庭-刑事辯論庭+調解室-有罪我提上訴-二審刑事準備庭-二審刑事辯論庭-改判
無罪,民事準備庭-調解室+民事辯論庭,再加上遞狀有的沒的,我跑了十趟以上的法院,跑
到熟門熟路的真的笑死,一切花費的時間心力換來的是我的粗俗言論自由跟省下一萬五千元
和解金,究竟值不值得就留給各位鄉民參考,但至少後面還在打官司的鄉民們,應該會比我
好打一點,畢竟我成功上訴二審高等法院並改判無罪了,我是沒請律師啦,但還是很感謝所
有曾經給我意見跟支持的所有人。
對於我的粗俗言論,我在此對所有因為我的言論而感到主觀上不舒服的女性及男性,也包括
告我的郭小姐,說一聲
抱歉,我的言論讓你們不舒服了
阿不過無罪真的好爽,哈哈哈哈哈哈
最後一樣,剛好前幾天我生日剛過許個願
希望我在乎的人萬事順利,身體健康
希望所有為身心疾病所苦的人都能早日康復。
希望再也不要有人被性侵,無論男女。
然後比上次發文再多加一個,
你老師卡好低能政府不要整天只會告人,整天威脅要社維法看到就賭爛,假消息網軍都去死
一死
以下推文每推20p,發到破產
如果不知道推什麼可以推
「法院認證講話粗俗= =」
歡迎大家對我的行為公評,就這樣吧,祝大家保持心情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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