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街頭球棒隊退散!警政署未來臨檢增「球棒

作者: z753951zxc (這是ID)   2021-11-22 17:14:35
※ 引述 《zkowntu》 之銘言:
: 內有刀械、球棒、或其他危險物品,為預防危害的必要,得依警職法第21條扣留,及無正
: 當理由攜帶者,依社維法第63條第1項第1款移送簡易庭裁處。
剛公園打完棒球回來算不算正當理由
什麼爛規定
以後不帶球棒改帶板手 高爾夫球桿 鉛筆
好折凳 難不成都要扣留列管了?
笑死
作者: steven0529   2020-05-20 12:19:00
小學時會有人說要烙國中生打人國中時會有人說要烙高中生打人...
作者: imanikki (とっつぁん(′‧ω‧‵))   2020-05-20 12:20:00
可是高中沒人說要烙大學生打人
作者: egg9 ( )   2020-05-20 12:22:00
因為大學生都在打魔獸吃泡麵   要烙的話也只會烙賽
作者: youaten0112 (熊田建設)   2020-05-20 12:26:00
因為大學生認為打人不會增加經驗值也不會掉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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