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重機男撞賓士慘死全因超速?專家揭關鍵:

作者: Thaichonburi (Hello 你好嗎 衷心感謝)   2021-11-21 14:07:09
※ 引述《HuangJC (吹笛牧童)》之銘言:
: 汽車出停車場,先右轉再迴轉比較安全
: 在此例中如果這樣做,絕不會撞到
: 當然啊,因為所有車的位置我們都知道了
: 如果先右轉,機車也已經衝過去了
: 這無法說服人啦
: 請想像一下,我有乖乖右轉,但是一秒內橫跨三車道
: 有沒有感覺問題?
: 我不是認為先右轉再迴轉不好,我是認為不夠
: 應該明確訂定切方向燈'後'再三秒才能切換一個車道
: 不然我跟你玩大外割是有什麼差別?
: 順便也加強一下,機車不應該曖昧於兩個車道之間
: 否則等於佔用兩個車道
: 要嘛左,要嘛右,切好之後騎在車道正中
: 不要跟我說什麼騎正中怕被後方車追撞
: 這是你的路權,要用生命捍衛路權的話,至少也要選正確的
: 至於不是捍衛路權派的,我仍鼓勵你騎正中
: 但要常看照後鏡,碰到有人逼車再閃;然後檢舉對方
: 也就因為切換車道後騎在車道正中,所以可以明確表達出佔用哪個車道
: 再加上三秒才換一個車道,所以不會曖昧在兩車道間搖晃
: 凡是曖昧搖晃的,雖然幅度不大,但我認為已經是蛇行了
: 因為在路權定義上你就是在蛇行,別人無法和你配合
: 讓也不知要讓哪邊,超車也不知要超哪邊,被你一次佔掉兩道
: 說機車瘦小是優點,那怎麼會一次佔掉兩道呢?
: 我當然知道大家都把車道模糊就能適應這個現象
: 但你是承諾有我有權力逼你車了嗎?
: 因為我卡住車道然後把車擺正,不就是逼車?
: 向前是逼車,向左右也是逼車,這有經驗吧?
: 因為不該鼓勵我用逼車的方式和機車混流
: 所以也不要佔用兩車道中間曖昧,這樣的混流非常奇怪
: 配套就要配到這樣,不然沒有意義
去年新北石門的一起死亡車禍(註)
肉粽店老板違規迴轉,重機騎士同樣視角被阻擋一過彎
即使沒超速,閃避不及在完全沒減速的直接撞上。
視角被阻擋直接正面撞上,即使沒超速都可能會造成死亡。
石門肉粽店前車禍,肉粽店老板在這營業幾十年了,
幾十年來可能都是這樣迴轉,但就這次遇到。
這次賓士重機事故新聞裡的專家,講在車子橫切,
視角被阻擋的情況下,即使重機沒超速,速限70沒
減速直接撞上,同樣會造成重機騎士死亡。所以建議這個路口應該
封閉才能避免憾事。
不認同道安專家推論只有封閉該缺口的解法
(路口加設號誌也可以避免同樣事情)
但還算得上是解決問題的客觀分析。
結果提出解決問題建議的文章,
最後變成一堆討論騎士超速該死,應負全責。
解決問題的人被解決了,以後問題繼續發生。

石門重機死亡車禍
https://youtu.be/9dWl-PoseWM
驚悚巧合/才目睹死亡車禍毛毛的…重機情侶隔天先後撞死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paper/1376887
※ 編輯: Thaichonburi (171.96.224.104 泰國), 11/21/2021 14:07:35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