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重機男撞賓士慘死全因超速?專家揭關鍵:

作者: kashima228 (承)   2021-11-21 03:01:49
就如同原po說的
先右轉再迴轉連切兩個車道到左轉車道
就有連續變換車道的問題

就算賓士今天乖乖變一個在變第二個車道
遇到那台騎兩百的重機依然會撞上
只是可能變成直撞C柱 甚至直接車尾親下去
以那個速度應該也是死
更別說賓士那樣轉也沒有違規啊
你要套用未禮讓直行車也不對
因為外車道的兩台休旅車都沒撞到了
怎麼可以說不讓呢?
我45條每一項都看了好久還是找不到一條能拿來套用的
※ 引述《HuangJC (吹笛牧童)》之銘言:
: 汽車出停車場,先右轉再迴轉比較安全
: 在此例中如果這樣做,絕不會撞到
: 當然啊,因為所有車的位置我們都知道了
: 如果先右轉,機車也已經衝過去了
: 這無法說服人啦
: 請想像一下,我有乖乖右轉,但是一秒內橫跨三車道
: 有沒有感覺問題?
: 我不是認為先右轉再迴轉不好,我是認為不夠
: 應該明確訂定切方向燈'後'再三秒才能切換一個車道
: 不然我跟你玩大外割是有什麼差別?
: 順便也加強一下,機車不應該曖昧於兩個車道之間
: 否則等於佔用兩個車道
: 要嘛左,要嘛右,切好之後騎在車道正中
: 不要跟我說什麼騎正中怕被後方車追撞
: 這是你的路權,要用生命捍衛路權的話,至少也要選正確的
: 至於不是捍衛路權派的,我仍鼓勵你騎正中
: 但要常看照後鏡,碰到有人逼車再閃;然後檢舉對方
: 也就因為切換車道後騎在車道正中,所以可以明確表達出佔用哪個車道
: 再加上三秒才換一個車道,所以不會曖昧在兩車道間搖晃
: 凡是曖昧搖晃的,雖然幅度不大,但我認為已經是蛇行了
: 因為在路權定義上你就是在蛇行,別人無法和你配合
: 讓也不知要讓哪邊,超車也不知要超哪邊,被你一次佔掉兩道
: 說機車瘦小是優點,那怎麼會一次佔掉兩道呢?
: 我當然知道大家都把車道模糊就能適應這個現象
: 但你是承諾有我有權力逼你車了嗎?
: 因為我卡住車道然後把車擺正,不就是逼車?
: 向前是逼車,向左右也是逼車,這有經驗吧?
: 因為不該鼓勵我用逼車的方式和機車混流
: 所以也不要佔用兩車道中間曖昧,這樣的混流非常奇怪
: 配套就要配到這樣,不然沒有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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