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手把手教土條打攻防1.0

作者: StMax (ㄏㄏ大神)   2021-11-20 20:13:31
[手把手教你打核四攻防(1)] 代友轉po
做為一個擁核的地質仔,現在真的裡外不是人,一方指著台灣地質泰斗說他研究亂做,另一方痛斥核四亂蓋一通,所以只能發篇文告訴大家誤解在哪,攻防又該怎麼打。
首先我們來看看土條的第一段回覆:「陳文山的邏輯是,我沒有科學證據證明F1到F8相連,但我假設相連,外海斷層就變成93.9公里,甚至跟陸上S斷層相連,這樣理論的地震動值就很高,核四廠的耐震設計不夠,就可以廢掉。」
這段回覆根本沒有回到點,因為陳文山教授的本文就寫到:「在相近距離當中相同性質的斷層,雖然在地表呈現斷斷續續的線型,在地底下其實會連接成為一條更大且更長的斷層。在會議中,我舉2019年美國家加州地震(規模6.4)以及2016年紐西蘭大地震(規模7.8)爲例,地震造成地表破裂就是斷斷續續的線型,但它就是同一條斷層產生的。」
在陳文山已經給出相應的科學例證,在此情況下,除非你有更近一步的舉證說明線型在地底下不會相連,不然到這邊結論應該下在,確實有可能相連,而地動值介於0.618-0.687g間。
再來看土條下一段回覆:「地調所不公布報告也不承認陳文山說法的原因是,如果承認這個不科學的假設,那麼建築的耐震標準會翻天覆地大更動,只有核電廠還能加固過關,北台灣所有建築物可能都必須夷平重建!就為了把核四廠幹掉。」
這段的問題在於標準的錯置,這邊反方有兩種回法可以輕鬆應對:
1. 現實的考量:政府可以大方承認現在的台北房子都很危險,但我們不可能把大家都趕走全部重蓋,所以我們只能加速都更的進程。而核電廠是新出現的東西,必須用新的標準把關,避免更多危險出現。事實上核電廠也有類似的概念,NRC對正在營運中的核電廠,LERF的容忍值為10^-5,對新電廠的容忍值卻是10^-6。
2. 危險程度的不同:對於危老平房的耐震問題,致災範圍為該棟建築,但核災的範圍是擴及北北基宜,更大的危害必須要用更高的耐震標準。
看完土條的問題,回頭看陳文山老師沒講的事。
這邊有兩種回應模式,視有沒有要主張後續加固而定。
狀況一:不加固
核電廠的耐震0.4G,其實就跟木桶理論一樣,最短的木板決定了能盛多少水。而因為核四的電纜托架耐震僅有0.4G,因此核四只能標榜耐震0.4G。但會不會發生核災,要看最重要的是 心長期熱移除能力,也就是熱能不會累積,就不會導致反應失控而發生爆炸。
而核四有四條長期熱移除的成功路徑,分別是:
成功路徑(1):機組正常冷停機途徑中所必要的安全功能均成功之事故序 。
成功路徑(2):消防水系統長期提供爐心冷卻,並藉由圍阻體過壓保護系統所提供的圍阻體旁通途徑,釋放累積於圍阻體內的能量。
成功路徑(3):透過 RCIC 建立短期補水功能後,機組依靠消防水系統長期提供爐心冷卻,並藉由圍阻體過壓保護系統所提供的圍阻體旁通途徑,釋放累積於圍阻體內的能 。
成功路徑(4):與成功路徑(3)相同之救援路徑。
而上述四條成功路徑中,路徑(1):以廠用冷卻水系統的耐震能力最低,耐震能力中值為 2.0 g;路徑(2)、(3)、(4):以消防水系統耐震能力最低,其耐震能力中值為 1.1 g。
而上述四條成功路徑之耐震都超過海外斷層相連的0.687G,自無需擔心耐震問題。
狀況二:加固
核一核二核三廠都曾經歷過評估後原斷層延長,也因此從原本耐震強度0.3G/0.3G/0.4G,透過結構加固,提升至0.51G/0.67G/0.72G,僅僅花費40天,就完成3座核能電廠的補強工程,工程費僅1.7億元。而與核四ABWR機組同型的日本柏崎刈羽6、7號機,經歷中越沖地震後,耐震強度加固至1G,甚至311大地震後,更進一步加固到1.2G。然而狀況二的回應會對應到許永輝處長所提及的歐美設備塞在日系廠房,加固空間不足的問題,有待其他人進一步回答。
到這邊為止,只回應完了海外斷層問題,還沒處理S斷層的問題。
陳文山教授對S段層有兩層說法,第一層是監察院報告裡寫的:「若S斷層本身是能動斷層,若斷層錯動,兩邊會有變形帶,地層會扭曲。地層一旦扭曲,結構物會損壞、管線會被拉斷,是沒辦法補強的。加速度大還可以補強,兩邊地盤扭曲變形,是沒有任何補強可做。」
https://imgur.com/a/reB3QYP
我直接拿一張圖解釋,上圖是921的中和國小,斷層兩側的地震被扭曲隆起,這種破壞不是搖來搖去而已,連地層都擋不住了,當然不是建築物能擋住的。
但單就目前的核四地質調查安全評估報告來看,透過鑽探樣本之年代判定、地質調查證據,及大地應力現況,有三大間接證據證明S斷層為非活動斷層,惟後續建廠必須進行溝槽開挖,約需耗時2~3個月。
而第二層說法,也是土條誤解的,不是海外斷層一路連到S斷層,而是海外斷層的地震,可能引發S斷層的共鳴式移動(sympathetic movement),大地震時震波傳達至核四廠址,斷層兩側岩盤將產生不等速移動,就會導致兩座機房的損毀。
而這邊的回應其實邏輯跟前面一樣,能不能蓋視危害而定。舉例而言 ,雪山隧道貫穿了四條斷層,現在一樣通車。所以回過頭來看,機電廠房有多重要?
事實上,機電廠房更多的是日常營運所需,而非核安關鍵部件。在核四的廠房結構中:依據 FSAR 第 3.3.2 節耐震 1 級廠房有(反應器廠房.控制廠房.開關箱廠房.輔助燃 廠房.廠房共同通風塔),其他非耐震 1 級廠房有(汽機廠房.廢 廠房.水廠.消防泵室.開關場)。
換言之機電廠房甚至對耐震的要求都不高了,就是因為他不是核安的關鍵部件,在核災中不過跟廢料場、水廠差不多的地位,所以S斷層是否貫穿才不重要。
這樣才算一次解決完地質問題的挑戰。
最後補上一張不知道要說什麼的圖......
https://imgur.com/a/17U3X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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