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重機騎士撞C300慘死!同行車友曝「170還追

作者: ppt123 (xp)   2021-11-19 20:11:34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ElWc5UT3mo8
給還沒有看過的人影片。此外,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02條第1項第2款規定:
「汽車行駛至交岔路口,其行進、轉彎,應依下列規定:
行至無號誌或號誌故障而無交通指揮人員指揮之交岔路口,
支線道車應暫停讓幹線道車先行。
未設標誌、標線或號誌劃分幹、支線道者,少線道車應暫停讓多線道先行;
車道數相同時,轉彎車應暫停讓直行車先行;
同為直行車或轉彎車者,左方車應暫停讓右方車先行。
但在交通壅塞時,應於停止線前暫停與他方雙向車輛互為禮讓,交互輪流行駛。」
所以現在要釐清的是:
1.C300有沒有在支線出口「暫停」(觀察)然後再前進?新聞影片中恰恰漏了這部份,
新聞影片只擷取了幹道上的部份,該部份C300已經緩慢往前開了,沒有擷取到「路邊」的
部份,除非是來自後方汽車行車紀錄器(被用慢速播放)隱約看到C300在路邊的情況,
但正因為是慢速播放,看不出C300有無按照交通規則說的「暫停」。
2.至於所謂的讓其他車輛「先行」,這其實有個疑問:
(1).如果幹道來車在比如說50m內,那麼讓其先通過這沒錯,在這個距離內,就算幹道上
車再多,支線出口處的車也必須忍耐。
(2).但是目測幹道來車距支線出口處約500m,那也是先等其經過嗎?可以算合理標準認為
有足夠時間讓自己的車以3秒鐘先橫越完成且不會與幹道上的來車相撞,而不算違規嗎?
如果這也不准先行,那麼幹道上來車衍生為相距支線出口處1000m又怎麼辦?
而且若以幹道上的來車相距支線出口處500m為例,幹道上每輛前後車皆是相距500m,一輛
接著一輛過來,那麼支線出口處的車輛怎麼辦?(更別提如果以1000m公尺當幹道上每輛車
之間相距的標準)
3.依照2.的答案,可以連帶衍生出被假設相距500m處的幹道中線段來車擋住視線的內線
死角範圍內,姑且假定「已有做暫停的動作」了,而在「觀察」方面,在支線出口處的
汽車駕駛轉頭的一瞬間,無法看到該死角處當時正有一輛超速車輛,然後超速車輛又以
經驗上極不可能的機率,以200km/h的速度駛來,而導致肇事;這樣的話,支線這方的橫越
車輛,算是構成「不讓幹道上的來車先行」的情況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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