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快訊/跟蹤變態退散!立院三讀《跟騷法

作者: tetani (喵喵)   2021-11-19 13:32:17
※ 引述《xuein (脫線烏賊)》之銘言:
: 快訊/跟蹤變態退散!立院三讀《跟騷法》 8類行為入罪最重關5年
: https://cdn2.ettoday.net/images/6010/d6010981.jpg
: 近年發生多起被害人遭長期跟蹤,最終被殘暴殺害的社會案件,震驚全台。為防止不幸事件
: 重演,立法院歷經3度協商,終於在19日三讀通過《跟蹤騷擾防制法》,規定跟騷行為樣態
: 、事先防範措施、事後處罰行為人的罰則等3大重點,明定跟騷是對特定被害人反覆做出違
: 反其意願,且與性或性別有關的8大類行為,包括監視、跟蹤、盯哨、守候、威脅、辱罵、
: 歧視、用電子通訊設備干擾、要求約會等行為都被列入,最重刑責可關5年。
: 根據警政署統計,全台每年約有8千件跟蹤騷擾案件,行政院今年4月提出《跟蹤騷擾防制法
: 》草案,直指跟蹤騷擾(stalking)已和性侵害、家庭暴力,一同被聯合國列為全球婦女人
: 身安全3大威脅。
這樣的法案用來保護女性還是不夠
韓國有追求三次以上被拒絕的話算犯法
台灣什麼時候也要立這個法案?
更應該把送禮、請客、約吃飯任何有價物質餽贈皆視為追求
只要三次以上後還繼續送禮來討好女性
就該當作騷擾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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