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獨家|扯!學務主任職場勒索女師鐘點費 

作者: yu1164 (鮪魚罐頭)   2021-11-19 12:52:31
1.媒體來源:
蘋果
2.記者署名:
曾佳俊
3.完整新聞標題:
獨家|扯!學務主任職場勒索女師鐘點費 辯「辦公室和諧」私分2部屬
4.完整新聞內文:
不良示範!新北市某國中一名男性學務主任,以「維護辦公室的公平與和諧」為藉口,強
迫一名新來的體育代理老師(一年一聘)交出超時鐘點費,2學期總共2萬8000元,再分給
另外兩位體育代理老師,如此「職場勒索」竟在校園公然上演,讓這位新來的體育老師心
理相當憋屈,友人心疼其遭職場霸凌,憤而揭發此事;東窗事發後,該主任也才驚覺有錯
,表明願接受任何懲處;校方則說,將召開考核會懲處,若確定其行為涉違反相關法規,
最嚴重可記大過。
現年40多歲的古姓學務主任,在江翠國中任職10多年,原本為一名體育老師,因表現良好
獲晉升,在許多家長眼中是一名管教嚴格、盡心盡力的好老師;該校家長會長也曾提到,
以前很多學生下課後都會在便利商店或公園逗留聚集,衍生不少社會問題,但這位古主任
與校長攜手頻繁校外巡邏,提醒學生們早點解散回家,減少與不良少年接觸,學校風氣導
正不少。
據了解,這位被害林姓女老師去年9月到校擔任體育代理老師,但報到了之後,古姓學務
主任私下找她討論,指其他學長姊都有行政工作,相比同樣是代理身分,她沒有行政工作
且又有領取不少超時鐘點費,因此請她期末時將超時鐘點費用1萬4000元拿出來給他,聲
稱要將錢分給另外2位體育代理老師。
林姓女老師聲明書中表示,當時聽到後自己心裡感覺很不舒服,但也不知道該如何拒絕這
個不合理要求,所以只好勉為其難答應這樣的「潛規則」,希望這件事能不要影響到接下
來一年與處室同仁之間相處的關係,並於今年1月中旬「如約如數」交出了現金。
到了第二學期期末,古主任今年6月份傳了私訊提醒要記得將期末的超時鐘點費用14000元
匯款給他,後來自己也照指示做了。而最後她也知道兩名代理老師雖然收下,但最後都還
匯款回來給她,學長姊更澄清:「不管古主任與她有任何協議,這錢兩人不會收,因為這
樣是不合理的!」。
林姓女老師友人得知此事,直覺不可思議,取得古主任對談LINE內容與郵局轉帳紀錄佐證
爆料,痛批該主任利用職權,要求體育老師將辛苦上課的超時鐘點費用拿出來的這種行為
,根本就是職場霸凌與職場勒索,盼他能得到應有的制裁,以免有更多代理老師受到傷害

江翠國中校長梁坤明表示,該事件出於古主任為了讓團隊更有動力,也就是補貼2名老師
(一位體育組長、一位衛生組員)暑假期間到校上班的行政費用,所以做了這樣一件不好
的事情,經過學校查證,古主任一毛錢都沒放進自己口袋,而這些「費用」最後也都匯回
到女老師帳戶,沒有造成金錢損失。
梁坤明說,該主任不便出面對媒體說明,但轉告對此事深感懊悔與歉意,表示願接受校方
一切處置,也保證絕對不會再犯,學校內部本周將召開考核會,討論懲處。
教育局副局長劉明超指出,本案校方日前已完成初步調查,但仍有部分疑義需要進一步釐
清,因此上週將調查報告退回學校再做進一步調查;教育局也指出,該師之行為送交教師
成績考核委員會,考核會將依據「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成績考核辦法」進行審議,
並將視調查結果,依該辦法第6條審議,若確定其行為涉違反相關法規,最嚴重可記大過

律師王琇慧指出,該名學務主任以脅迫的不法手段,讓體育老師心生畏懼、受到學務主任
的強制,是一種恐嚇行為。而學務主任在做恐嚇行為時,明示體育老師交付超時鐘點費,
有索取財物的行為。之後體育老師由於心生畏懼,進而交付屬於自己的超時鐘點費,學務
主任的恐嚇行為已造成體育老師的財產損失,學務主任則獲得財產利益,可能成立刑法的
《恐嚇取財罪》,可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三萬元以下罰金。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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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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