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3煞「酒瓶砸頭」釀命危!台中暴力片曝光

作者: u304027 (freud)   2021-11-18 21:43:39
※ 引述《osiris325 (貓熊神)》之銘言:
: 1.媒體來源:
: 蘋果
: 2.記者署名:
: 地方中心周庭慶/台中報導
: 3.完整新聞標題:
: 3煞「酒瓶砸頭」釀命危!台中暴力片曝光 傷者嘆報案兩周抓嘸人
: 4.完整新聞內文:
: 台中市接連發生瑪莎拉蒂惡少毆打男大生、砸車、砸店、人力派遣公司打鬥案,治安亮紅
: 燈,《蘋果新聞網》今又接獲爆料,位在北區的一家餐酒館,發生3名男子闖入毆打1名吳
: 姓男子,該男被打得顱內出血住院16天,一度命危。
: 由於台中市治安最近狀況頻傳,吳男感慨表示,沒想到自己也成了暴力案件的被害人,「
: 希望這股暴戾之氣趕快散去!」
: 警方今日表示,這名吳姓被害人與施暴對象原本就認識,當日吳男先與郭姓友人在店內喝
: 酒敘舊,與綽號小楊(77年次)等3名男子酒後發生口角爭執,小楊卻突然失控持酒瓶等
: 物品攻擊吳男頭部,還手持不明黑色尖銳物品向在場人員隨意比畫,致使吳男右側硬腦膜
: 出血、左耳撕裂傷及臉部挫傷,在友人協助下送醫。
: 警方表示,吳男於10月9日出院後,復於11月12日持診斷證明書及翻拍監視器畫面前往第
: 二分局永興派出所報案,期間警方都未接獲110相關報案紀錄及醫院通報,該所獲報後即
: 積極受理,並立即轉轄區立人派出所接續偵辦,分別對被害人吳男及其郭姓友人製作傷害
: 及殺人未遂罪告訴筆錄。
: 警方強調,第二分局獲報後成立專案小組展開偵查,惟因本案離案發時間已逾1個半月,
: 致使現場部分犯罪跡證已滅失,警方依被害人吳男所提供資料,於案發現場擴大調閱周邊
: 監視器,目前已掌握楊男等3名涉嫌人,全案已報請台中地檢署指揮偵辦中。
: 現年30多歲的吳男向《蘋果新聞網》投訴,他是擔任業務工作,9月28日凌晨,和數名友
: 人在北區漢口路一家餐酒館聊天、小酌,至清晨8點多,突然闖入3名男子,對他出手痛毆
: ,有人還持酒瓶砸他的頭,他被打得當場昏迷倒地,最後送醫。
: 根據現場監視器畫面顯示,9月28日上午8時37分,吳男和4名友人在漢口路1家餐酒館聊天
: ,3名男子突然進入,1名戴眼鏡及口罩的男子坐到吳男身旁,用手勒住吳男脖子,狀似「
: 好朋友」般親密互動,接著卻是一連串的暴力相向。
: 畫面顯示,這名男子先動手打吳男頭部,另兩名男子接著也對吳男拳打腳踢,甚至拿酒瓶
: 砸吳男的頭,吳男被打後不到1分鐘就不支倒地,但對方仍不罷手,繼續毆打或用腳踹吳
: 男。
: 吳男同桌友人雖試圖勸架,但對方揮舞匕首還嗆「不要過來!」只得乖乖坐著看吳男被對
: 方施暴,餐酒館老板後來挺身而出勸架,這3名男子停留約5分鐘後離去。
: 吳男說,他被打後隨即昏迷,9點多被送到醫院,經檢視顱內出血、院方發出病危通知,
: 經手術下午5點多清醒,住院治療休養16天出院後,於11月初向台中市第二分局報案。
: 吳男表示,對他施暴的3人,他只曉得那名戴眼鏡的男子綽號「小楊」,另兩人都不認識
: ,至於和對方為何事起衝突?他說,應該是之前在喝酒時起了口角,詳細原因他不清楚。
: 不過,台中市警二分局今日發新聞稿大動作澄清,強調被害人與施暴對象本就認識,在飲
: 酒敘舊過程中疑似過量,才與小楊等3名男子酒後發生口角爭執,導致吳男受到攻擊。
: 警方強調並未隱匿案情,已分別對被害人吳男及其郭姓友人製作傷害及殺人未遂罪告訴筆
: 錄,且被害者事隔一個月才報案,僅說不認識對方,並未說出實情,認為案情不單純。目
: 前已掌握楊男等3名嫌犯身分,報請台中地檢署指揮偵辦中。
: 第二分局分局長陳家銘也呼籲,民眾面對問題應理性溝通,切勿藉故生端,警方對於維護
: 社會秩序責無旁貸,絕不容許不法行為挑戰公權力,對於觸法分子一律嚴正執法、依法從
: 嚴究辦,以維護市民安全。
: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 https://tw.appledaily.com/local/20211118/5JYUMFXFJZB6BHJMKESCA7GRIA/
: 6.備註:
: 沒事 沒事
: 賣地盧說台中治安六都最佳~ 六都最棒~ 六都第一~
: 鄉民阿~ 你看到的都是業障阿!!!
蘋果又來黑台中了
然後一堆塔綠班無腦帶風向
來整理一下內容
被害人吳先生自訴
9月28日早上被3名"不認識"的男子毆打,9點多被送到醫院,開刀到下午5點
住院16天,(那應該是10/13),於11月初報案,2週過去警察都抓不到人
警察說明
被害人10月9日出院,11月12日報案,說不認識對方,案發距離報案已經一個半月
許多跡證已經沒有了,而且加害者與被害者是"相識"的
總結
警察那邊的資料你是10/9出院的,你說住了16天?
報案到現在也才1個星期。哪裡來2週抓不到人
你說你不認識對方,可是警察說你們是認識的啊
在場跟你喝酒的4名友人、餐酒館老闆,看你被打趴
當時害怕沒報警就算了,事情過了也沒沒人報警?
餐酒館老闆就自己滅證了?
通常這種重大外傷,醫院都會通報的
有可能械鬥、家暴、或者是其他暴力事件
有通報,警察會去找誰報案,在哪裡受傷,自然就會有跡證
這些人通通都沒報警、沒通報
等到你出院,又過了一個月,拿著診斷證明跟監視器畫面
自己去報警
蘋果日報要配合這個吳先生演甚麼戲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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