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南投警察兒涉性侵女同學 監院:查無警

作者: usokami (無名行者)   2021-11-18 12:57:18
1.媒體來源:
ettoday
2.記者署名:
記者林銘翰/台北報導
3.完整新聞標題:
南投警察兒涉性侵女同學 監院:查無警方權勢介入吃案
4.完整新聞內文:
2020年9月有民眾在臉書社團披露,南投縣警察局草屯分局1名巡佐就
讀高中的兒子,遭提告性侵同班女學生,並質疑校方及警方沒積極處
理。對此,監察院18日指出,調查後查無學校及警方處理過程涉有權
勢介入及吃案,但南投縣政府社會溝通、危機處理應變能力不足,促
請檢討改進。
監察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17日通過監察委員葉大華、賴鼎銘
、張菊芳所提調查報告,針對南投縣政府社會溝通及危機處理應變能
力不足致侵害兒少隱私權,促請南投縣政府督同所屬檢討改進。
監察院18日上午發布新聞稿表示,葉大華、賴鼎銘、張菊芳調查「網
路揭露南投某高中生疑涉性侵,遭質疑校方與警方有權勢介入及吃案
,引發媒體公審與網路霸凌,嚴重侵害兒少隱私權等情」案,調查發
現查無學校及警方處理過程有權勢介入及吃案。
調查報告指出,2018年間甲男涉嫌性侵同班女同學乙女,2020年4月
16日乙女才向學校教官說明甲男之行為,學校當天即依規定通報並進
行調查,4月19日草屯分局受理性侵害報案後,6月16日將甲男案件移
送南投地院少年法庭,經裁定移送檢方偵辦,8月26日學校性平會通
過調查報告。
調查報告提及,2020年9月9日署名「安魂彌撒」網民在爆料公社貼文
,並開始有網民質疑事情被壓下或警察袒護甲男。監委表示,經審酌
相關事證,難認該案學校受理性平事件及草屯分局受理性侵害事件,
有因甲父之警職關係而有權勢施壓及吃案等情事。
監委認為,各界不能因有網友曾於Dcard貼文陳述此事而後刪除,在
未經查證是否為虛假或錯誤訊息下,就人云亦云臆測警方正在施壓或
預備吃案,所以依法制止網友發布相關訊息,貼文者或留言者除非有
足夠之證據,否則不應散布不實訊息。
調查報告指出,2020年9月9日起,網路社群平台上陸續出現甲男姓名
、照片、就讀學校等個資,南投縣政府社會及勞動處卻未在第一時間
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等規定,主動出面提醒任意散布
該案當事人隱私資訊者之法律責任。
調查報告說,南投縣政府社會及勞動處由草屯分局出面澄清辯解沒有
吃案,社群媒體使用者因而開始不滿,出現公審現象,網路怒火延燒
多月,形成網路霸凌亂象,並造成政府與網友之間對立。
監委認為,南投縣政府社會及勞動處依法移除違法內容及進行裁罰,
雖然於法有據,但在執行過程中未即時善加運用iWIN機制(網路內容
防護機構)及與網路社群平台業者良性溝通,導致加深網路公審亂象
,社會溝通及危機處理應變能力不足,南投縣政府應督同所屬檢討改
進。
另外,監委調查也發現,有網民將甲男姓名及照片等個資在網路上揭
露,南投縣政府社會及勞動處依法請平台業者移除,網友遂以各種改
製或重製手法,如藏頭詩、梗圖、迷因圖等揶揄霸凌甲男,形同遊走
於法律邊緣。
監委強調,究竟是否構成《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69條「
足以識別身分之資訊」,以及何謂網際網路負責人對行為人之行為不
具「監督關係」之定義,衛福部應統一解釋。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11118/2126636.htm
6.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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