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汽車紅線隨便停 害機車煞不及騎士受傷 判

作者: skyoun (skyoun)   2021-11-15 10:22:25
※ 引述《james7923 (詹姆士Q)》之銘言:
: 中國時報
: 林偉信
: 汽車紅線隨便停 害機車煞不及騎士受傷 判賠13萬多元定讞
(恕刪)
: 士林地方法院一審認定,汽車停車時,在設有禁止臨時停車標誌、標線處所不得臨時停車
: ,且本件詹男因涉犯過失傷害罪遭判刑2月定讞,他在禁止臨時停車之處所停放車輛,致
: 使該車道行駛路線受有阻攔,以致吳女騎乘機車閃避不及而撞擊受傷,明顯有過失。
: 士林地院認為,案發當時天候雖雨,但夜間有照明,路面無缺陷及無障礙物,視距良好,
: 並無不能注意之情事,且該路段屬直線道路,吳女疏未注意車前狀況,致撞擊詹的小客車
: ,吳女也須負30%過失責任,判決詹男須賠償29萬3000元,詹男不服提上訴。
: 台灣高等法院二審依據台北市車輛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結果,事故發生地點、兩造之
: 過失情節,認為詹男只須負擔60%之過失責任,依過失比例酌減40%後之損害額後,判決
: 詹男賠償13萬878元,全案定讞。
: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11115000807-260402?chdtv
講個長輩轉述的早年交通事故
1.違停是違停、車禍是車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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