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騎士遇逆向險撞怒檢舉 警竟回:應禮讓超

作者: death3000 ((=^^=))   2021-11-14 22:58:35
1.媒體來源: TVBS新聞網
2.記者署名: 記者 張子銘 廖凡漪 / 攝影 江俊彥 呂振成 報導
3.完整新聞標題: 騎士遇逆向險撞怒檢舉 警竟回:應禮讓超車
4.完整新聞內文:
雲林有一位騎士控訴,他在虎尾河堤道路騎車時,遇到逆向超車的白色休旅車,
差點閃避不及撞上,氣的提供影像向警方告發,不過沒成功被駁回,讓他超傻眼。
警方解釋黃色虛線確實可以超車,而且根據影像判斷,
白色休旅車有保持30公尺超車安全距離,所以不算違規。
圖/TVBS
明明是直行,卻有一台休旅車逆向開過來,嚇得騎士長按喇叭,
就怕正面撞上。騎士緊急靠向路邊,驚險閃過,不過白色休旅車也沒理會,
逆向超車後直接開走。 投訴人陳先生:「看到我還硬要超車,
這樣還不算危險駕車嗎?」
事發就在雲林虎尾河堤道路,當時騎士被這輛車嚇壞,提供行車紀錄器影像向警方檢舉,
不過沒成功被駁回,讓他超傻眼。 投訴人陳先生:「那個警察就跟我,
說你就讓他過就好了,我說什麼用路人要互相禮讓喔,他說用路人應禮讓。」
圖/TVBS
陳先生說對方明明危險駕車,差點出意外了,警方還要他禮讓逆向車輛;
不過警察解釋,黃色虛線確實可以越線超車,並沒有違規。
民眾:「當然是可惡啊,(要閃啊),不然要發生車禍嘛。」
民眾:「因為你這樣子會造成車禍啊,危險太大了。」
普遍大眾也認為影片中超車的行為太驚險,應該屬於危險駕車,
對於裁定結果有疑慮,警方出面回應。 虎尾分局第五組組長黃春榮:「
他(白色休旅車)有30公尺以上的距離,所以說他超車的動作來講,應該是尚無違規。」
圖/TVBS
警方表示,一條黃虛線大約10公尺,依照影片判斷,白車與騎士距離大約3個黃線,
30公尺前有超車行為,就有保持安全距離,沒有違規疑慮。
不過騎士直行卻要禮讓逆向車,陳先生無奈說遵守交通規則卻差點出意外,
對方這樣還算沒違規,真的好無奈。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news.tvbs.com.tw/local/1634494
6.備註: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47-1-2
汽車駕駛人超車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處新臺幣一千二百元以上二千四百元以下罰鍰:
二、在學校、醫院或其他設有禁止超車標誌、標線處所、地段或
對面有來車交會或前行車連貫二輛以上超車。
這個組長 認真?!......還是駕駛是地方仕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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