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妹援交月收10萬!被逮驚爆「隔壁班女生也在做」 全被雞頭試車還抽50%
蘋果日報
南部某高中一名女學生被警察抓到援交賣身,令人吃驚的是,這名高中妹向警方爆料說:
「隔壁班女生也在做。」檢警循線查出另有2名高中女生、1名國中女生看到雞頭張浡紳在
網路刊登的廣告,禁不起金錢誘惑而下海,張男先「試車」嚐鮮後仲介她們賣淫,每次性
交易向嫖客收4000元,其中2000元由張男抽成,女學生留下2000元花用,二審依《兒童及
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判張男4年2月徒刑。
其中接客約50次的高中生A女告訴法官:「2016年張男在臉書丟『月薪可賺幾萬塊』的廣
告訊息給我,相約見面後,他說工作性質是性交易,又說今天剛好有一班,問我要不要上
,然後載我去摩鐵,叫我脫衣服,我才知道客人就是張男,性交結束後他給我2000元。」
離譜的是,這天竟是A女完成高一學業的結業式,張男竟到學校接她直接去摩鐵「試車」
。
「後來我就在張男旗下從事性交易,他會在客人群組張貼我有打馬賽克的照片,供客人挑
選,然後張男載我去摩鐵接客,我向客人收4000元後開始做,結束後張男就來載我離去,
我在車上把2000元交給他,自己留下2000元」。
A女還說:「我一天可能有1至5個客人,但我不是每天上班,有空才去,大概每月有10至1
5萬元收入。」
另名接客約25次的高中生B女指稱:「我第一次在賣淫集團從事性交易,是高三快要滿18
歲的時候,對象就是張男,隔一陣子又跟他性交易,因為他要求我每天接客3人,但當天
只接了2個客人,於是他就當第3個客人,代價是2000元。」
接客時才15歲的國中生C女則說,張男先用臉書丟訊息「想要日薪現領1萬元嗎?工作輕鬆
、無經驗可」給她,她回訊並加他LINE,張男說:「人家要妳做什麼,妳就做什麼。」她
進旅館房間後,跟客人說「聊天就好」,這時張男傳LINE要她收4000元,她就向客人收了
4000元,之後坐在床上與客人聊了約40分鐘,客人有摸她胸部但沒有做愛,然後張男打給
櫃台幫她叫計程車,她把客人給的4000元留下2000元,再扣掉預估的計程車費用200元,
其餘1800元依據張男要求「放在房間床頭櫃有聖經的抽屜」。
但C女後來還是賣身一次,「張男要我來上班,我不知道如何拒絕,就被他載到旅館,他
要求我與他性交易,結束後給我2000元」。
對於3名女學生的指控,張男僅承認仲介當時已滿16歲的A女、B女賣淫,但辯稱:「我有
介紹但沒有『試車』,起訴書說我媒介A女50次以上,獲利至少10萬元,我覺得要打5折,
起訴書說我媒介B女25次,獲利超過5萬元,沒有冤枉我。」至於未滿16歲的C女,張男否
認所有指控。
法官依據相關事證,認定張男媒介未滿18歲少女與男客性交易,獲利至少15萬元,自己還
與3少女性交易,影響她們的價值觀及身心發展,事證明確卻矢口否認犯罪,審酌後依《
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意圖營利而媒介使少年為有對價性交行為等罪,合併判刑4
年2月,併科罰金12萬元,至於他與未滿16歲的C女性交易一次部分,另依該條例對14歲以
上未滿16歲女子有對價性交罪,判刑8月,得易科罰金24萬元。可上訴。
張男另因仲介其他多名未成年少女賣淫,日前被判刑10年定讞,已服刑。(丁牧群/台北
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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